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X50(2015)

(863150)集合理财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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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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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日期:2017-01-20
  • 基金经理:丁瑾 张丁 樊亚筠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上海光大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X50(2015) 基金全称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
基金代码 863150 成立日期 2017-01-20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丁瑾 张丁 樊亚筠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即管理人提前公布的各收益期的参考年化收益率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原则上每个收益期的最后一日为开放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将继续秉承光证资管一贯坚持的“顺势而为,规范投资,注重风险,强调研究,价格发现,完全积极”投资理念,通过深入研究,准确研判市场趋势,通 过完全积极的运作,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风格 限定性
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发行的,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现金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2)现金类资产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100%.(3)其他类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30%;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增发股票及其所派发的权证,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资产合计市值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0-2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3%.(4)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证券正回购,但是参与证券正回购融资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