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收费之争尘埃落定:版权费起步价4元
发表日期:2007-11-29 07:54 来源:北京晨报 关注指数:
晨报长沙讯 KTV收取版权费是大势所趋。但从去年7月开始,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为了收费主体一事,各执一端,导致版权费收取工作一直无法正常开展。
三湘都市报记者获悉,近期国家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达成共识,并签署备忘录,由文化部门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版权部门的音像协联合成立公司,并在全国各省成立分公司,全面推行KTV版权收费工作。
中国音像协湖南联络站负责人余耀卿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具体阐述了收费方式。按照方案,对已经安装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KTV按照计次标准收费——按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的标准收取版权费,超过25首歌的部分按照每首歌0.12元的标准收取,但如果没有唱完25首歌的,也将按照4元收取。而对于没有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KTV仍按照包房收费,长沙的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10元。以后,这些KTV也将逐步推行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管理服务系统。长沙市文化局和音像协湖南联络站负责人都表示将于近期开展收费工作。
有人估算,中国KTV版权费如果收齐,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那么这笔钱将流向哪里呢?余耀卿表示,这笔钱100%会给著作权人,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具体分配方案,余耀卿表示,目前尚无法透露。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长沙一些KTV业主,大多数业主表示,对于收取版权费,我们从一开始的态度的就是坚决支持,现在两个部门达成统一,只要制定出合理的收费方式和额度,我们肯定会积极响应。
许多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市场需求,只要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K歌不会涨价。一家KTV业主当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文化部门收费方式,K歌一场,以50首歌为例,才收7元版权费,50首歌一般是足够消费者K个够了,相信广大消费者还是能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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