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令饭店返还"消毒餐具使用费"并赔礼道歉
发表日期:2008-02-25 07:49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关注指数:
法学教授:此等怪现象将得以收敛
前日,备受关注的“消毒餐具费案”一审有了判决结果,原告胜诉,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判令被告彭氏韶山冲湘菜馆向原告返还消毒餐具使用费3元,赔礼道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去年9月6日,济南市民李强到文化东路的彭氏韶山冲湘菜馆吃饭,该饭店提供了塑封的消毒餐具,结账时要求他支付3元钱的消毒餐具使用费。
当日下午,李先生将饭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饭店返还“消毒餐具使用费”并赔礼道歉。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此案。2月20日,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就餐用具是餐饮经营者向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一部分,与就餐的食品、店堂的布置和服务人员恰如其分的招待,构成餐饮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清洗餐具的费用已包括在原有的成本中,再向顾客收取,是不恰当的。
对此,山东大学法学教授李开亮表示,“我相信,随着这场官司的判决,餐饮业额外收取消毒餐具费的怪现象也会得以收敛。因为凡是再向消费者额外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的餐馆,都将面临消费者的起诉,而且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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