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契约化"分红渐成潮流
发表日期:2008-05-15 08: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关注指数: 新基金密集发行,老基金持续营销却较冷清。据统计,年初以来,以往基金业常见的大比例分红开展持续营销的情形已经不多见,仅有的几次分红也大多是按照基金契约中“强制分红”的规定而进行。市场人士认为,以正在发售的富国天成红利基金为代表,基金分红的“契约化”渐成潮流。所谓“契约化分红”,是指在基金契约中对基金每年的分红比例、分红次数等要素进行约定。以目前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为例,大多数封闭基金均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有一些基金也在契约中规定,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目前正在募集的富国天成红利基金,在基金契约中规定了每年的分红次数和分红额度,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定期定额分红。
富国基金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谢生表示,这种“定期定额”分红方式使分红预期提前,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会因为突然要分红而临时调整仓位,有利于保持基金的稳定运作。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定期定额分红”基金便于将以实现收益及时兑现、分配给投资者,在波动较大的震荡行情中,这种及时的“落袋为安”优势很明显。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基金产品市场的发展,大比例分红逐渐隐退,基金分红走向“契约化”、制度化可能是一个趋势。在震荡的市场中,定期定额分红制度能帮助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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