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资产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华泰紫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华泰紫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泰紫金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及各项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特此报告。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二00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