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09年5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421 号。
本集合计划将于2009 年7月6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7月6日至8月14日。
本集合计划募集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其中东海证券以自有资金足额认购2%的份额,但最多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者认购上限为49亿份。如投资者认购规模达到上限,管理人将提前结束推广,并将超过49亿的认购申请作废,同时退回相应的认购资金,具体成立条件见《东海证券东风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海证券东风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需要购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在下述推广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包括: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营业网点,网址www.longone.com.cn,服务热线021-52574550、0519-88166222、0379-64902266、4008888588;
2.代销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全部营业网点,网址www.ccb.com,服务热线95533,推广期为7月13日至8月14日;
(2)中国光大银行全部营业网点,网址www.cebbank.com, 服务热线95595,推广期为7月6日至8月14日;
(3)华夏银行全部营业网点,网址www.hxb.com.cn,服务热线95577,推广期为7月6日至8月14日。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东海证券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海证券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