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顺利成立

2009-08-21 00:00:00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募集期委托人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2,628,858,347.94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530,9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30,389,261.66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按《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3,681,413.51元参与本集合计划。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8月20日全部划入在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按照每份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2,684,070,675.17份集合计划单位(含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份额),其中有效认购资金在推广期间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转份额计1,530,913.72份,有效认购户数为10512户。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09年8月21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委托人可于2009年8月21日起到原参与网点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会计师费由管理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不另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根据《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满三个月后的前10个工作日为开放期(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具体参与、退出安排请查阅本集合计划合同、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