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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

2013-08-26 07:01:37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 260104

交易代码 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5,037,007.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风险较高的股票型基金中属于中低风险基金,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李芳菲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320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3,999,837.09

本期利润 823,236,854.4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844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2.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44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22,249,906.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3.55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19% 2.58% -11.42% 1.29% 8.23% 1.29%

过去三个月 12.61% 2.03% -7.77% 1.00% 20.38% 1.03%

过去六个月 32.43% 1.80% -7.48% 1.01% 39.91% 0.79%

过去一年 38.88% 1.51% -6.90% 0.95% 45.78% 0.56%

过去三年 44.01% 1.37% -10.00% 0.98% 54.01% 0.3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62.10% 1.59% 58.22% 1.39% 503.88% 0.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4年6月25日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3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21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鹏辉 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 2007年9月15日 - 12 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资金部债券交易员、长城证券研究部研究员、融通基金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7年9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杨鹏 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8月21日 - 9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融通基金研究策划部,担任宏观研究员、债券研究员和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08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10年8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新一届政府力行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政策,在经济增速下滑的压力下,财政政策保持稳健,货币政策上盘活存量,6月末流动性风波让市场参与者清晰感受到了管理层转型的决心。A股市场的表现有力地印证了实体经济的转变,成长股受到追捧,周期股遭到了抛弃。传统低估值行业眼前的高盈利,恰如南辕北辙中的宝马良车--成为转型和改革的标靶。

本基金年初超配了TMT、医药、环保等行业,之后逐渐降低了环保和医药行业的配置比例,持续增加TMT行业配置比例,取得了较大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4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9.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

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限是多少?这成为各方竞相猜测的话题。无论下限在哪里,当前对此话题讨论本身意味着资本市场没有形成共识,相信企业和消费者也不会有更明确的预期。中国经济增长预期出现了混乱。

我们认为下限大概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如果不设下限,此情形下最大的可能是经济全面回落,产能出清,中国经济需要经历一段非常艰难的调整期。第二种,设定一个固定的下限,并为之努力,则改革难以推进,这会累积风险,并将带来更大的挑战。第三种,弹性下限,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弹性调整,既对传统模式施加压力,又为升级争取时间。

无论何种情形,依赖传统增长模式的行业都将面临压力,反之新兴产业则会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证券市场

从边际上看,中国证券市场对中国经济的问题和前景都作出了正确的反应。依赖传统增长模式的行业估值越来越低,新兴产业的估值越来越高,这是正常并且正确的反应。回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A股市场,存量资金博弈特征明显,但在博弈中,消费和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市场占比不断提高。

行业走势

展望未来,我们坚信中国经济的转型终将成功,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升级的趋势不可逆转。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关注TMT 行业。该行业在上网带宽和终端硬件水平快速提升的推动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在通信设备、终端和元器件制造、内容和应用等环节的竞争力都在不断提升。中国TMT行业与全球产业发展共振,具有强烈的市场化特征,为我们提供了众多投资标的。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将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优秀企业,这将为我们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精选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优秀企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8,882,408.27 175,216,360.20

结算备付金 9,670,543.98 3,238,281.59

存出保证金 1,212,293.21 1,166,111.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94,039,767.34 2,600,884,244.75

其中:股票投资 2,944,279,767.34 2,570,921,244.7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760,000.00 29,963,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7,600,466.4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078,159.75 284,137.8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410,987.96 1,862,662.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475,894,626.91 2,782,651,798.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2,824,030.74 17,799,714.57

应付赎回款 10,886,882.96 2,324,269.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80,887.73 3,412,220.31

应付托管费 696,814.65 568,703.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574,482.83 2,206,141.6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81,621.12 460,469.65

负债合计 153,644,720.03 26,771,519.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35,037,007.47 1,027,331,681.61

未分配利润 2,387,212,899.41 1,728,548,597.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2,249,906.88 2,755,880,279.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75,894,626.91 2,782,651,798.68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3.553元,基金份额总额935,037,007.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862,765,334.40 -14,483,661.70

1.利息收入 1,600,999.03 2,960,834.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70,096.51 853,042.53

债券利息收入 710,310.69 2,107,791.7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0,591.83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89,963,345.07 -87,037,777.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79,558,064.75 -100,060,373.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500.00 285,756.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412,780.32 12,736,838.6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9,237,017.37 69,216,138.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963,972.93 377,143.10

减:二、费用 39,528,479.94 32,986,452.03

1.管理人报酬 23,074,312.47 17,728,333.95

2.托管费 3,845,718.74 2,954,722.3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2,399,715.03 12,092,501.3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08,733.70 210,894.4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3,236,854.46 -47,470,113.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3,236,854.46 -47,470,113.7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7,331,681.61 1,728,548,597.72 2,755,880,279.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23,236,854.46 823,236,854.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2,294,674.14 -164,572,552.77 -256,867,226.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36,438,621.12 1,064,190,465.62 1,500,629,086.74

2.基金赎回款 -528,733,295.26 -1,228,763,018.39 -1,757,496,313.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35,037,007.47 2,387,212,899.41 3,322,249,906.8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93,337,043.05 1,819,509,339.95 2,612,846,383.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470,113.73 -47,470,113.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7,099,712.06 -268,738,590.64 -385,838,302.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169,095.08 54,213,309.80 78,382,404.88

2.基金赎回款 -141,268,807.14 -322,951,900.44 -464,220,707.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76,237,330.99 1,503,300,635.58 2,179,537,966.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第37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6月2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520,331,995.7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1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581,251.05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581,251.05份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类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为95%和70%,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为3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前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121,508,301.48 1.52% - -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110,621.24 1.53% 110,621.24 2.42%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 -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074,312.47 17,728,333.9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15,845.28 2,375,245.8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845,718.74 2,954,722.3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20,130,402.47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 - - -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318,882,408.27 701,422.56 282,451,326.03 801,322.9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2456 欧菲光 2013年1月31日 2014年2月3日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37.00 29.91 1,840,000 34,040,000.00 55,034,400.00 -

600221 海南航空 2012年8月15日 2013年8月13日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4.07 2.02 21,200,000 43,142,000.00 42,824,000.00 -

注:1、基金可以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欧菲光2013年4月8日发布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16日。

3、海南航空2013年6月3日发布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除息日为2013年6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25日。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020 银江股份 2013年6月3日 重大资产重组 21.22 - - 3,687,412 70,267,949.25 78,246,882.64 -

注:本基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768,174,484.7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225,865,282.64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458,812,518.81元,第二层级142,071,725.94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44,279,767.34 84.71

其中:股票 2,944,279,767.34 84.71

2 固定收益投资 49,760,000.00 1.43

其中:债券 49,760,000.00 1.4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7,600,466.40 3.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8,552,952.25 9.45

6 其他各项资产 15,701,440.92 0.45

7 合计 3,475,894,626.91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36,723,772.90 49.2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824,000.00 1.2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28,714,576.27 30.96

J 金融业 1,040.00 0.00

K 房地产业 98.77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6,016,279.40 7.10

S 综合 - -

合计 2,944,279,767.34 88.6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56 欧菲光 6,217,026 263,643,459.16 7.94

2 600637 百视通 7,604,377 212,922,556.00 6.41

3 002594 比亚迪 7,010,144 209,673,407.04 6.31

4 600880 博瑞传播 10,633,667 187,471,549.21 5.64

5 300104 乐视网 6,349,733 164,775,571.35 4.96

6 000100 TCL 集团 72,017,820 163,480,451.40 4.92

7 300124 汇川技术 4,439,890 155,351,751.10 4.68

8 002405 四维图新 10,106,112 141,283,445.76 4.25

9 300024 机器人 3,723,537 138,329,399.55 4.16

10 002230 科大讯飞 2,857,369 132,010,447.80 3.9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94 比亚迪 277,504,888.54 10.07

2 000100 TCL 集团 193,171,103.80 7.01

3 600880 博瑞传播 170,990,817.51 6.20

4 300024 机器人 161,701,667.74 5.87

5 000625 长安汽车 159,872,993.48 5.80

6 300104 乐视网 143,334,525.01 5.20

7 002230 科大讯飞 125,502,872.57 4.55

8 002405 四维图新 123,460,800.82 4.48

9 600276 恒瑞医药 118,588,705.17 4.30

10 002146 荣盛发展 111,936,594.46 4.06

11 000725 京东方A 107,866,802.08 3.91

12 600050 中国联通 106,293,723.28 3.86

13 002450 康得新 105,865,797.88 3.84

14 000661 长春高新 88,726,964.77 3.22

15 600583 海油工程 87,696,398.90 3.18

16 600637 百视通 78,522,931.20 2.85

17 002185 华天科技 77,659,726.87 2.82

18 000503 海虹控股 76,705,974.51 2.78

19 000826 桑德环境 74,489,336.53 2.70

20 600048 保利地产 73,412,529.30 2.66

21 300020 银江股份 70,267,949.25 2.55

22 600376 首开股份 61,765,383.00 2.24

23 002091 江苏国泰 60,089,179.10 2.18

24 300113 顺网科技 57,245,079.05 2.08

25 300017 网宿科技 56,308,499.63 2.04

26 002038 双鹭药业 55,484,697.01 2.01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70 碧水源 205,395,415.55 7.45

2 601633 长城汽车 194,996,143.73 7.08

3 000625 长安汽车 193,210,455.56 7.01

4 000826 桑德环境 187,753,071.39 6.81

5 000028 国药一致 176,678,892.96 6.41

6 002146 荣盛发展 173,692,397.30 6.30

7 000513 丽珠集团 146,110,444.30 5.30

8 300228 富瑞特装 144,263,738.35 5.23

9 002385 大北农 143,957,392.67 5.22

10 600062 华润双鹤 136,800,263.64 4.96

11 002429 兆驰股份 136,254,026.62 4.94

12 600557 康缘药业 134,398,798.68 4.88

13 002450 康得新 129,619,242.15 4.70

14 300026 红日药业 124,349,459.58 4.51

15 300146 汤臣倍健 109,981,664.45 3.99

16 600276 恒瑞医药 106,650,491.34 3.87

17 002294 信立泰 102,342,064.63 3.71

18 600583 海油工程 96,413,548.16 3.50

19 600050 中国联通 88,550,567.78 3.21

20 600048 保利地产 81,967,782.16 2.97

21 000661 长春高新 81,137,658.14 2.94

22 002038 双鹭药业 71,665,813.86 2.60

23 002456 欧菲光 71,495,743.11 2.59

24 600438 通威股份 56,355,968.49 2.04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773,653,043.6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249,364,903.17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760,000.00 1.5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760,000.00 1.5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49,760,000.00 1.5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0419 12农发19 500,000 49,760,000.00 1.5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12,293.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78,159.75

5 应收申购款 13,410,987.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701,440.92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456 欧菲光 55,034,400.00 1.66 非公开发行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1,165 10,256.53 323,139,417.17 34.56% 611,897,590.30 65.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9,007.51 0.00%

注: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6月25日 )基金份额总额 2,520,913,246.7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27,331,681.6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36,438,621.1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28,733,295.2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5,037,007.47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7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Xie Sheng(谢生)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2、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138,476,287.21 26.77% 1,939,124.49 26.83% 未变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923,241,157.72 24.07% 1,739,251.93 24.07% 未变更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85,072,675.79 7.32% 522,342.20 7.23% 未变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59,395,077.63 7.00% 495,009.18 6.85% 未变更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495,750,117.66 6.21% 451,331.43 6.25% 未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53,371,399.01 5.67% 412,749.70 5.71%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95,368,025.83 4.95% 359,943.94 4.98% 未变更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46,245,962.39 3.08% 224,181.93 3.10% 未变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28,651,333.57 2.86% 208,164.29 2.88% 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28,089,405.82 2.86% 207,653.27 2.87%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64,179,784.50 2.06% 147,554.38 2.04%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 163,315,143.05 2.04% 148,682.46 2.06% 未变更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56,674,724.00 1.96% 142,636.96 1.97% 未变更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9,638,551.15 1.62% 117,128.20 1.62% 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121,508,301.48 1.52% 110,621.24 1.53% 未变更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本期新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