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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4年第2季度报告

2014-07-19 01:09:24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嘉实H股指数(QDII-LOF)(场内简称:恒生H股)

基金主代码 16071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407,907.23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跟踪,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投资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名称: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中文名称:美国道富银行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年4月1日 - 2014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35,806.18

2.本期利润 2,907,873.0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6,940,476.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40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41% 0.79% 2.67% 0.85% 1.74%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H股指数(QDII-LOF)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9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四(二)投资范围和(六)1、组合投资比例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宇 本基金、嘉实沪深300ETF、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中证500ETF及其联接、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及其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基金经理,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4年3月11日 - 16年 曾先后担任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基金交易室主任及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万家(天同)180指数基金经理。2004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3次,均为旗下ETF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0.14%,年度化拟合偏离度为2.19%,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的限制。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要是由限制投资股票的替代选择、股票组合最高仓位限制、人民币港币的汇率变化以及申购赎回的冲击所带来的。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40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7%。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H股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力争进一步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香港恒生H股指数的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2,568,008.16 92.54

其中:普通股 62,568,008.16 92.54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03,295.41 5.33

8 其他资产 1,437,941.83 2.13

合计 67,609,245.40 100.00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62,568,008.16 93.47

合计 62,568,008.16 93.47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必需消费品 2,908,831.81 4.35

必需消费品 577,215.00 0.86

能源 13,927,934.43 20.81

金融 37,975,105.85 56.73

医疗保健 925,782.38 1.38

工业 1,651,277.81 2.47

电信服务 1,383,823.75 2.07

原材料 1,814,290.25 2.71

公用事业 1,403,746.88 2.10

合计 62,568,008.16 93.47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券市场 所属国家(地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工商银行 139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1,537,000 5,977,969.38 8.93

2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银行 39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2,124,000 5,850,159.75 8.74

3 PetroChina Co. Ltd. 中国石油股份 857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700,000 5,439,568.75 8.13

4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386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845,600 4,960,131.05 7.41

5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交通银行 332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1,036,400 4,401,137.38 6.57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中国人寿 262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247,000 3,979,941.88 5.95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 231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67,500 3,214,687.50 4.80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招商银行 396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259,350 3,145,526.48 4.70

9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td. 中信银行 99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778,000 2,902,426.25 4.34

10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农业银行 1288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765,000 2,076,688.13 3.10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及备选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2)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

5.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403,045.57

4 应收利息 380.34

5 应收申购款 4,268.8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0,247.10

8 其他 -

合计 1,437,941.8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5,539,234.6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654,692.0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786,019.5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407,907.23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募集的文件;

(2)《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基金合同》;

(3)《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招募说明书》;

(4)《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公告的各项原稿。

8.2 存放地点

(1)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