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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8-30 10:59:1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6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每2年为一分级运作周期,按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惠祥A份额每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和(或)申购,惠祥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祥A份额的申购,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之前一个工作日不开放惠祥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75 000676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34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4年8月18日至 2014年8月26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8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951
份额级别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B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0,251,885.54 317,281,100.88 1,057,532,986.4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506.74 22,508.36 36,015.1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40,251,885.54 317,281,100.88 1,057,532,986.42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506.74 22,508.36 36,015.10
合计 740,265,392.28 317,303,609.24 1,057,569,001.52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3,000.06 0.00 3,000.0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4% 0.00% 0.00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8月29日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中海惠祥分级债券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管理人对中海惠祥分级债券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对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的方式予以部分确认,配售比例结果为59.160372%。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份额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最后1个申购开放日除外)设定一次并公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4年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2.0%,故:
中海惠祥分级债券A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前)+利差=3.0%+2.0%=5.0%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惠祥A份额每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和(或)申购,惠祥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祥A份额的申购,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之前一个工作日不开放惠祥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在本基金的每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就进入本基金的过渡期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下一分级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次日起(含),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以及申购等事宜。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