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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君安君得惠二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正回购操作的公告

2015-03-12 14:56:58

国泰君安君得惠二号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得惠二号”)成立于2011年9月22日,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2013年6月26日证监会公告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君得惠二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第十一条投资范围的相关约定,即“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我司“君得惠二号”拟参与正回购操作,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