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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年度报告

2015-03-28 13:04:04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 20 7.2 利润表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2 7.4 报表附注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6 §12 备查文件目录 5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9 12.2 存放地点 59 12.3 查阅方式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LOF)  场内简称 长信100  基金主代码 163001  交易代码 1630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5,678,728.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年4月1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行业存款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永刚 田青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010-67595096  传真 021-61009800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田丹 王洪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20,650.90 -5,886,599.55 -3,932,448.04  本期利润 40,824,922.87 -8,706,177.92 5,926,337.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577 -0.1053 0.059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71.82% -13.43% 7.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62% -12.72% 8.2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866,432.77 -20,193,420.78 -14,316,438.4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83 -0.2663 -0.15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1,324,817.61 55,637,721.41 75,826,056.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5 0.734 0.84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4.50% -26.60% -15.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3.14% 1.74% 54.81% 1.77% -1.67% -0.03%  过去六个月 78.62% 1.38% 77.23% 1.40% 1.39% -0.02%  过去一年 69.62% 1.21% 68.02% 1.21% 1.60% 0.00%  过去三年 60.23% 1.20% 56.15% 1.19% 4.0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0年3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4.50% 1.19% 11.99% 1.25% 12.51%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26日,2010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7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LOF)、长信纯债壹号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利鑫分级债债券、长信内需成长股票、长信可转债债券、长信利众分级债、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和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倩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 2011年9月21日 - 13年 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高级分析师、首席分析师、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等职务。2010年5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量化投资研究工作,现任金融工程部总监,兼任本基金和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3、在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至报告送出日(2015年3月28日)之间,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14日发布《关于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增聘左金保先生担任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职务,胡倩女士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部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交易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数量不符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审核通过的,可以进行相应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0.11%,年化跟踪误差1.68%,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主要为跟踪中证央企100指数。其跟踪误差来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指数中成份股的调整、申购赎回及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中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而需寻求替代股票所造成的影响。在本报告期内,日常基金申购和赎回的交易成本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为1.245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9.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68.02%,央企指数涨幅为72.44%。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相对于央企100指数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038%,年化跟踪误差为1.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建立了涵盖宏观、流动性、市场结构、交易特征等多个层面的模型来监测市场可能存在的运行规律及发生的变动。从宏观层面来看,尽管2014年四季度宏观经济数据不尽如人意,但中国经济与政策的互博确保了中国经济硬着陆的风险很小。而交易热情在四季度降息后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从而引致了市场的快速上扬。从企业层面来看,在经济转型和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面临了较好的机遇。展望后期市场,我们保持相对乐观的态度。 作为一只指数基金,我们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严守指数基金被动化投资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4年度,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时刻以合规运作、防范风险为核心,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宗旨,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独立地开展工作,对基金运作进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基本实现,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各项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有效保证业务风险的内控可靠性,未有不正当损害投资者利益与股东权益,未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公司治理、投资研究、营销与销售、后台运营、信息技术、行政与人力资源、投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与三条底线管理、反洗钱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2、公司继续贯彻“工作精细化”理念,落实“风险导向型”内控,有重点、有序推进相关内部控制工作。优化监察方式,推动投资监督系统化管理,完善监察职能,梳理风险控制管理要求,调整风险控制矩阵;在坚持全面稽核、坚持深度的前提下,圆满完成各个季度的各业务条线常规稽核以及员工投资申报、专户业务管理、子公司、监管检查信息通报自查等专项稽核工作;组织实施风险与合规培训,群策群力,优化分工,在强化内控精细化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促进全公司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在公司章程与《内部控制大纲》规定的框架内顺利运作,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层内部控制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相关内部控制职责得以充分发挥。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符合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自觉性原则的要求,符合从业人员及关联个人投资管理、新股IPO询价及IPO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最新监管要求。 5、监察稽核工作改进、内部控制与合规培训、内控逐级责任制等内控保障性措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持内控优先、内控从严的理念,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项内控工作,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26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基金(LOF)”)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基金(LOF)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基金(LOF)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基金(LOF)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陈启明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5-3-23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417,688.45 3,615,729.64  结算备付金  - 12,223.82  存出保证金  1,473.20 1,851.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68,741,489.02 52,251,558.53  其中:股票投资  168,741,489.02 52,251,558.5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83,022.37  应收利息 7.4.7.5 2,871.81 704.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141,527.76 13,99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45,774.37 -  资产总计  195,350,824.61 56,679,080.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595,003.83 706,398.84  应付赎回款  6,990,477.44 13,226.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079.79 36,387.53  应付托管费  12,815.97 7,277.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76,618.31 15,088.7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87,011.66 262,980.27  负债合计  14,026,007.00 1,041,359.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5,678,728.55 75,831,142.19  未分配利润 7.4.7.10 35,646,089.06 -20,193,420.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324,817.61 55,637,721.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5,350,824.61 56,679,080.49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45元,基金份额总额145,678,728.5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1,938,530.59 -7,520,438.33  1.利息收入  27,372.63 32,475.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7,372.63 32,475.1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5,450.54 -4,741,728.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668,245.59 -6,336,622.7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1,592,795.05 1,594,894.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42,945,573.77 -2,819,578.3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41,034.73 8,393.47  减:二、费用  1,113,607.72 1,185,739.59  1.管理人报酬  424,411.62 488,213.30  2.托管费  84,882.33 97,642.7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08,624.02 64,651.5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19 495,689.75 535,23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824,922.87 -8,706,177.9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824,922.87 -8,706,177.9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5,831,142.19 -20,193,420.78 55,637,721.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0,824,922.87 40,824,922.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9,847,586.36 15,014,586.97 84,862,173.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3,458,137.81 14,577,217.02 138,035,354.83   2.基金赎回款 -53,610,551.45 437,369.95 -53,173,181.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5,678,728.55 35,646,089.06 181,324,817.61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142,495.05 -14,316,438.45 75,826,056.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706,177.92 -8,706,177.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311,352.86 2,829,195.59 -11,482,157.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0,587.73 -1,153,884.25 4,246,703.48   2.基金赎回款 -19,711,940.59 3,983,079.84 -15,728,860.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5,831,142.19 -20,193,420.78 55,637,721.4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丹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61号)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43,255,611.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11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55,765,645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和银行同行业存款的复合收益率: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行业存款收益率*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属于此类。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结转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和衍生工具收益/(损失)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和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不超过6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基金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基金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基金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基金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准则2号 (2014)”); (ii)《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9号 (2014)”); (iii)《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准则30号 (2014)”); (iv)《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准则33号 (2014)”); (v)《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准则39号”); (vi)《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准则40号”); (vii)《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41号”)。 同时,本基金于2014年3月17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文”)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准则37号(2014)”)。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3中列示。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417,688.45 3,615,729.64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417,688.45 3,615,729.6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38,344,001.41 168,741,489.02 30,397,487.61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其他 - - -  合计 138,344,001.41 168,741,489.02 30,397,487.61  项目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4,799,644.69 52,251,558.53 -12,548,086.16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其他 - - -  合计 64,799,644.69 52,251,558.53 -12,548,086.1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687.74 697.8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6.05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183.30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0.77 0.88  合计 2,871.81 704.74  7.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45,774.37 -  合计 45,774.37 -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76,618.31 15,088.75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76,618.31 15,088.7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3,435.97 34.82  应付其他-指数使用基费 3,575.69 2,945.45  审计费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上证报 10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中证报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287,011.66 262,980.27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5,831,142.19 75,831,142.19  本期申购 123,458,137.81 123,458,137.8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3,610,551.45 -53,610,551.45  本期末 145,678,728.55 145,678,728.55  注:此处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552,471.80 -15,640,948.98 -20,193,420.78  本期利润 -2,120,650.90 42,945,573.77 40,824,922.8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6,193,310.07 21,207,897.04 15,014,586.97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587,392.30 25,164,609.32 14,577,217.02   基金赎回款 4,394,082.23 -3,956,712.28 437,369.9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866,432.77 48,512,521.83 35,646,089.0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7,074.26 32,247.5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0.34 131.55  其他 208.03 96.03  合计 27,372.63 32,475.10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和申购款利息收入。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9,753,939.54 24,799,110.26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2,422,185.13 31,135,733.0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68,245.59 -6,336,622.74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债券。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衍生工具。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592,795.05 1,594,894.21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1,592,795.05 1,594,894.21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2,945,573.77 -2,819,578.37  ——股票投资 42,945,573.77 -2,819,578.37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42,945,573.77 -2,819,578.37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1,034.73 7,942.19  其他 - 451.28  合计 41,034.73 8,393.47  注: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他为转换费收入。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8,624.02 64,651.59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108,624.02 64,651.59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200,000.00  其他费用 - 360.00  指数使用费_固定费用 - -  上市费 60,000.00 60,000.00  银行费用 2833.88 2,075.72  回购交易费用 - -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18,000.00 13,500.00  指数使用费_基点费 154,855.87 199,296.28  合计 495,689.75 535,232.00  注:其他费用为银行托管账户维护费。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未发生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24,411.62 488,213.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0,281.04 160,315.3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4,882.33 97,642.7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过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过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17,688.45 27,074.26 3,615,729.64 32,247.52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元(2013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2,223.82元)。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2014年度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或认购的新发或增发债券,从新股获配日或债券成功认购日至该证券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2014年末,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0562 申万宏源(“宏源证券”) 2014-12-10 重大事项 30.50 2015-1-26 17.77 34,639 297,670.74 1,056,489.50 -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委员会、金融工程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多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本年末及上年末未进行债券投资,因而不存在因债券投资而面临的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限制、跟踪和控制基金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来实现。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融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 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专设的金融工程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4 市场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等。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专设的金融工程部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 6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7,417,688.45 - - - - 17,417,688.45  存出保证金 1,473.20 - - - - 1,473.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68,741,489.02 168,741,489.02  应收利息 - - - - 2,871.81 2,871.81  应收申购款  - - - 9,141,527.76 9,141,527.76  其他资产 - - - - 45,774.37 45,774.37  资产总计 17,419,161.65 - - - 177,931,662.96 195,350,824.61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6,595,003.83 6,595,003.83  应付赎回款 - - - - 6,990,477.44 6,990,477.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64,079.79 64,079.79  应付托管费 - - - - 12,815.97 12,815.97  应付交易费用 - - - - 76,618.31 76,618.31  其他负债 - - - - 287,011.66 287,011.66  负债总计 - - - - 14,026,007.00 14,026,007.0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419,161.65 - - - 163,905,655.96 181,324,817.61  上年度末2013年12月31日 6个月以内 6个月 -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3,615,729.64 - - - - 3,615,729.64  结算备付金 12,223.82 - - - - 12,223.82  存出保证金 1,851.32 - - - - 1,851.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52,251,558.53 52,251,558.53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783,022.37 783,022.37  应收利息 - - - - 704.74 704.74  应收申购款 - - - - 13,990.07 13,990.07  资产总计 3,629,804.78 - - - 53,049,275.71 56,679,080.49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706,398.84 706,398.84  应付赎回款 - - - - 13,226.17 13,226.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36,387.53 36,387.53  应付托管费 - - - - 7,277.52 7,277.52  应付交易费用 - - - - 15,088.75 15,088.75  其他负债 - - - - 262,980.27 262,980.27  负债总计 - - - - 1,041,359.08 1,041,359.08  利率敏感度缺口 3,629,804.78 - - - 52,007,916.63 55,637,721.4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于本年末及上年末未进行债券投资,无重大利率风险,因而未进行敏感性分析。银行存款及结算备付金之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和相关机构的相关政策浮动。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其他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等指标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3.06%,无债券投资。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面临的其他市场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68,741,489.02 93.06 52,251,558.53 93.91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68,741,489.02 93.06 52,251,558.53 93.91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在95%的置信区间内,基金资产组合的市场价格风险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VaR值为2.02% -3,662,761.32 -   VaR值为2.10% - -1,168,392.15  注:上述风险价值VaR的分析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证券过去一年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而有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且此变动适用于本基金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具。取95%的置信度是基于本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风险度量的要求。2013年的分析同样基于该假设。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2014年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股票投资 167,684,999.52 1,056,489.50 — 168,741,489.02  合计 167,684,999.52 1,056,489.50 — 168,741,489.02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限售期间等情况时,本基金将相应进行估值方法的变更。根据估值方法的变更,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级。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本基金在估计公允价值时运用的主要方法和假设参见附注7.4.4.4和7.4.4.5。 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非以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8,741,489.02 86.38   其中:股票 168,741,489.02 86.3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417,688.45 8.92  7 其他各项资产 9,191,647.14 4.71  8 合计 195,350,824.6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1,929,678.87 6.58  C 制造业 36,477,310.89 20.1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733,948.83 6.47  E 建筑业 18,338,885.73 10.11  F 批发和零售业 723,863.16 0.4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33,087.62 1.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95,033.50 2.64  J 金融业 66,952,214.21 36.92  K 房地产业 12,053,741.81 6.6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2,928.40 0.4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10,796.00 0.8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8,741,489.02 93.06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857,191 14,220,798.69 7.84  2 600030 中信证券 411,543 13,951,307.70 7.69  3 000002 万 科A 505,319 7,023,934.10 3.87  4 601668 中国建筑 785,018 5,714,931.04 3.15  5 601328 交通银行 804,839 5,472,905.20 3.02  6 601601 中国太保 164,474 5,312,510.20 2.93  7 601818 光大银行 1,044,227 5,095,827.76 2.81  8 601288 农业银行 1,341,728 4,977,810.88 2.75  9 601398 工商银行 889,868 4,333,657.16 2.39  10 600999 招商证券 129,784 3,668,993.68 2.02  11 600048 保利地产 338,973 3,667,687.86 2.02  12 601989 中国重工 381,311 3,511,874.31 1.94  13 601088 中国神华 170,507 3,459,587.03 1.91  14 601390 中国中铁 344,587 3,204,659.10 1.77  15 600900 长江电力 258,130 2,754,247.10 1.52  16 601628 中国人寿 77,261 2,638,463.15 1.46  17 601186 中国铁建 157,290 2,400,245.40 1.32  18 600795 国电电力 491,729 2,276,705.27 1.26  19 600050 中国联通 442,926 2,192,483.70 1.21  20 601857 中国石油 200,359 2,165,880.79 1.19  21 601336 新华保险 43,431 2,152,440.36 1.19  22 000625 长安汽车 126,544 2,079,117.92 1.15  23 600886 国投电力 175,273 2,005,123.12 1.11  24 600011 华能国际 218,358 1,928,101.14 1.06  25 600028 中国石化 289,257 1,877,277.93 1.04  26 600019 宝钢股份 256,300 1,796,663.00 0.99  27 601800 中国交建 119,843 1,664,619.27 0.92  28 000069 华侨城A 195,248 1,610,796.00 0.89  29 002415 海康威视 71,954 1,609,610.98 0.89  30 600150 中国船舶 42,000 1,548,120.00 0.85  31 601669 中国电建 172,326 1,452,708.18 0.80  32 601988 中国银行 348,751 1,447,316.65 0.80  33 000768 中航飞机 75,942 1,438,341.48 0.79  34 600705 中航资本 76,678 1,371,769.42 0.76  35 000024 招商地产 51,615 1,362,119.85 0.75  36 601618 中国中冶 251,282 1,268,974.10 0.70  37 600406 国电南瑞 86,156 1,253,569.80 0.69  38 601998 中信银行 153,799 1,251,923.86 0.69  39 601600 中国铝业 197,240 1,232,750.00 0.68  40 600118 中国卫星 40,273 1,146,975.04 0.63  41 600068 葛洲坝 119,171 1,111,865.43 0.61  42 000039 中集集团 50,713 1,110,107.57 0.61  43 000423 东阿阿胶 29,733 1,108,446.24 0.61  44 601991 大唐发电 154,516 1,063,070.08 0.59  45 000562 宏源证券 34,639 1,056,489.50 0.58  46 601117 中国化学 106,725 1,008,551.25 0.56  47 600893 航空动力 33,872 980,933.12 0.54  48 600029 南方航空 188,558 972,959.28 0.54  49 600271 航天信息 31,700 967,167.00 0.53  50 600583 海油工程 91,244 960,799.32 0.53  51 000831 五矿稀土 30,436 912,775.64 0.50  52 601888 中国国旅 20,111 892,928.40 0.49  53 601179 中国西电 111,898 869,447.46 0.48  54 600489 中金黄金 80,981 860,018.22 0.47  55 000629 攀钢钒钛 237,223 851,630.57 0.47  56 600372 中航电子 30,445 843,022.05 0.46  57 601106 中国一重 150,695 840,878.10 0.46  58 601866 中海集运 166,400 822,016.00 0.45  59 600027 华电国际 112,410 786,870.00 0.43  60 000778 新兴铸管 123,916 765,800.88 0.42  61 601766 中国南车 114,332 756,877.84 0.42  62 600316 洪都航空 27,042 756,364.74 0.42  63 600115 东方航空 142,347 737,357.46 0.41  64 600875 东方电气 35,627 735,341.28 0.41  65 601299 中国北车 98,190 720,714.60 0.40  66 603000 人民网 16,876 707,779.44 0.39  67 601111 中国国航 89,382 700,754.88 0.39  68 000400 许继电气 33,960 689,388.00 0.38  69 600863 内蒙华电 149,941 683,730.96 0.38  70 600320 振华重工 91,121 667,916.93 0.37  71 601898 中煤能源 94,768 655,794.56 0.36  72 000839 中信国安 57,148 641,200.56 0.35  73 000800 一汽轿车 42,076 637,030.64 0.35  74 601808 中海油服 30,498 633,443.46 0.35  75 600765 中航重机 32,760 624,078.00 0.34  76 000898 鞍钢股份 97,600 600,240.00 0.33  77 600433 冠豪高新 50,700 598,260.00 0.33  78 000878 云南铜业 38,889 555,334.92 0.31  79 601718 际华集团 82,321 522,738.35 0.29  80 000999 华润三九 22,977 520,658.82 0.29  81 600688 上海石化 119,682 518,223.06 0.29  82 002051 中工国际 18,753 512,331.96 0.28  83 000758 中色股份 31,671 465,246.99 0.26  84 600500 中化国际 43,304 451,660.72 0.25  85 000738 中航动控 27,089 447,781.17 0.25  86 600498 烽火通信 28,988 446,994.96 0.25  87 600151 航天机电 46,333 435,066.87 0.24  88 600517 置信电气 39,534 420,641.76 0.23  89 600062 华润双鹤 20,575 416,849.50 0.23  90 600038 哈飞股份 10,681 401,819.22 0.22  91 600058 五矿发展 22,596 394,526.16 0.22  92 600161 天坛生物 15,058 388,646.98 0.21  93 000550 江铃汽车 12,600 381,780.00 0.21  94 600582 天地科技 29,144 355,265.36 0.20  95 600198 大唐电信 21,414 350,547.18 0.19  96 000028 国药一致 6,900 329,337.00 0.18  97 002013 中航机电 12,704 315,059.20 0.17  98 600292 中电远达 10,597 236,101.16 0.13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6,964,052.06 12.52  2 600030 中信证券 6,712,855.10 12.07  3 000002 万 科A 3,246,518.41 5.84  4 601668 中国建筑 2,665,682.00 4.79  5 601818 光大银行 2,528,315.00 4.54  6 601328 交通银行 2,428,525.75 4.36  7 601288 农业银行 2,379,741.00 4.28  8 601601 中国太保 2,378,997.00 4.28  9 601398 工商银行 2,151,479.00 3.87  10 600999 招商证券 2,060,759.19 3.70  11 601989 中国重工 1,879,786.00 3.38  12 601088 中国神华 1,741,369.27 3.13  13 600048 保利地产 1,616,609.00 2.91  14 601390 中国中铁 1,600,676.00 2.88  15 600900 长江电力 1,440,354.50 2.59  16 000625 长安汽车 1,397,358.00 2.51  17 600795 国电电力 1,222,839.00 2.20  18 601186 中国铁建 1,220,390.00 2.19  19 600050 中国联通 1,119,475.32 2.01  20 601857 中国石油 1,098,712.00 1.97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它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558,954.63 1.00  2 000002 万 科A 441,244.81 0.79  3 601601 中国太保 417,756.12 0.75  4 600030 中信证券 334,326.22 0.60  5 601288 农业银行 273,924.24 0.49  6 601299 中国北车 245,983.69 0.44  7 601766 中国南车 245,870.52 0.44  8 601088 中国神华 233,645.09 0.42  9 601328 交通银行 233,615.53 0.42  10 601668 中国建筑 222,900.46 0.40  11 601398 工商银行 204,562.64 0.37  12 002106 莱宝高科 202,463.40 0.36  13 601989 中国重工 189,354.07 0.34  14 601818 光大银行 186,112.45 0.33  15 601808 中海油服 183,492.08 0.33  16 601918 国投新集 182,767.11 0.33  17 600900 长江电力 177,841.07 0.32  18 600048 保利地产 175,563.95 0.32  19 600970 中材国际 170,015.59 0.31  20 000969 安泰科技 133,981.62 0.24  注:本项“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85,966,541.8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9,753,939.54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73.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871.81  5 应收申购款 9,141,527.7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45,774.37  8 其他 -  9 合计 9,191,647.1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8390 17,363.38 4,943,474.48 3.40% 140,735,254.07 96.6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黄小菊 667,143.00 8.56%  2 冯宝东 291,865.00 3.75%  3 汪明华 218,291.00 2.80%  4 崔立义 200,046.00 2.57%  5 曹德华 200,006.00 2.57%  6 陈炳旭 177,008.00 2.27%  7 陈志彪 173,913.00 2.23%  8 阎栓林 141,100.00 1.81%  9 刘桂英 140,125.00 1.80%  10 刘芬 131,941.00 1.69%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1,412.10 0.0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743,255,611.3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5,831,142.1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3,458,137.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3,610,551.4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5,678,728.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原总经理蒋学杰先生离职,覃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1.2.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于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于2014年11月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00元,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有限责任公司 1 78,729,507.90 82.33% 71,675.52 82.33% -  华泰证券有限公司 1 16,897,128.49 17.67% 15,383.15 17.67%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3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1-1  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建设银行“快捷付”业务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1-13  3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第4季度报告 中证报、上证报 2014-1-22  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中建设银行“快捷付”业务功能升级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1-27  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3-13  6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年报及摘要 中证报、上证报 2014-3-29  7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第1季度报告 中证报、上证报 2014-4-21  8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上证报、中证报 2014-5-9  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5-16  1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网上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5-21  1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6-4  1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 证券时报 2014-6-27  1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7-1  14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第2季度报告 中证报、上证报 2014-7-18  1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手机、柜台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8-6  16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证报、上证报 2014-8-28  1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9-30  1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10-17  1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官方淘宝店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10-22  20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第3季度报告 中证报、上证报 2014-10-27  21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上证报、中证报 2014-11-11  2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12-5  2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 2014-12-24  2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 2014-12-30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12.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也可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