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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09-08 10:37:08

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数米” )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即日起,本公司增加杭州数米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
机构。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1、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2、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4、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7、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8、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9、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杭州数米指定渠道申购或赎回上述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的开放时间及办理规则请以杭州数米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址: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