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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恒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11-04 08:40:43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1月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恒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恒泰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恒泰证券的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

1 11000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2 110007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3 110008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B 开通 开通 开通

4 110009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5 110011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6 11001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7 110017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110018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B 开通 开通 开通

9 110022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二、 关于本公司在恒泰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恒泰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恒泰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恒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恒泰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恒泰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3953168

传真:0471-4979545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