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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6-01-04 17:52:2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证会【2015】389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版)、《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指数熔断的公告》(上证公告(熔断)〔2016〕02号)及《关于深圳市场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特针对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发生后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调整公告如下:

一、指数熔断对开放日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间的影响

沪深300指数今日13时33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达到或超过7%,自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本公司将以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作为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截止时间。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若申请时间早于当日申购赎回截止时间,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若申请时间晚于当日申购、赎回截止时间,我司有权拒绝该类申请。最终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于T+2日至各销售机构查询。

二、受指数熔断影响的基金类型:

现阶段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名称如下: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鑫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上述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截止时间将会提前。

现阶段不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名称如下: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即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上述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截止时间不会提前。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变化以及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类型或具体基金品种,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在保护长期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业务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由于各销售机构的规则可能存在差异,投资人在指数熔断当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处理方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公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内容为准。

4、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或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进行咨询。

5、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公司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投资人在相关证券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