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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8-02 07:41:22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5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A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520 160521

2、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17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年7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7,094

份额级别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A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47,599,761.07 1,280,507,954.98 3,328,107,716.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939,706.93 610,051.28 1,549,758.21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047,599,761.07 1,280,507,954.98 3,328,107,716.05

利息结转的份额 939,675.12 610,051.28 1,549,726.40

合计 2,048,539,436.19 1,281,118,006.26 3,329,657,442.4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45076.5 161123.39 206,199.8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14% 0.0048% 0.006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年8月1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18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分为A类、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安排C类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符合基上市交易条件下,申请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上市交易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基金份额转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后,再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