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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6-09-29 06:41:07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6年10月10日起,调整旗下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94)的赎回费率。具体调整如下:

原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365天 0.3%

Y≥365天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Y<30天 0.3% 25%

30≤Y<365天 0.1% 75%

Y≥365天 0% --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构成对两只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