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11月2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述7家公司为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586)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922
联系人:何昳
2、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3、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陈剑炜
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640500
联系人:叶健
6、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海霞
电话:010-89929140
联系人:范芳洁
7、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13522300698
联系人:王清臣
二、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网站 客户服务热线
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www.erichfund.com 400-820-2899
2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buyforyou.com.cn 400-819-6665
3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dianyingfund.com 400-100-3391
4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qianjing.com 400-893-6885
5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tfund.com 4008-955-811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以上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具体申购折扣费率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5、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6、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