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天风证券天慧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开放期截止日由原定的2016年11月22日延长至2016年11月24日,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天风证券天慧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天风证券天慧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由本公司计算并经计划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向本计划份额持有人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基准日分别为2016年11月23日和11月24日。份额折算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第一次份额折算:2016年11月23日当日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份额折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收益计入本计划风险准备金,折算比例为1.00012055 ,折算后,本计划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折算前,本计划份额总额为227,557,429.50。折算后,本计划份额总额为227,584,861.08份。
第二次份额折算:2016年11月24日当日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份额折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收益计入本计划风险准备金,折算比例为1.00012055 ,折算后,本计划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折算前,本计划份额总额为259,784,861.08。折算后,本计划份额总额为259,816,177.61份。
三、份额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份额持有人。
四、提示
1、本计划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的结果以中登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2、委托人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fzq.com查看相关公告。
管理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维护投资者利益,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