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金如意2号-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下简称“本计划”)2010年9月29日成立。根据《国联金如意2号-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联金如意2号-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
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所有份额持有人每份集合计划派发红利0.0229元,此次是继收益分配金额为148033.29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2月19日
2、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3日
3、除权除息日、分红公告日:2016年12月26日
4、红利款划出时间:2016年12月27日
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客户,其分红收益将按2016年12月26日除权后的单位资产净值转换为计划份额。红利再投资转换的集合计划份额将于2016年12月27日划入其集合计划账户。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所有的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两种方式,即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委托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如委托人未选择,则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咨询办法
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0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lsc.com.cn查看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