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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6-12-27 08:41:51

(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25日《关于准予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41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动组织处副处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中油国际(苏丹)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供公司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事。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等职。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卢轶乔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2008年7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2月起担任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固定收益部负责人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 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3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18)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2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0)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32)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转型混合

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充分把握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国家经济战略布局过程中呈现的转型增长主题投资机会,充分利用我公司的研究投资优势,通过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结构转型、产业优化升级的红利,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转型增长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转型增长主题领域的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混合型基金,在投资中将对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作为基础,进而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注重股票资产在转型增长主题相关行业内及其子行业的配置,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转型增长主题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股票的投资价值。

(1)转型增长主题的界定及涵盖

转型增长主题领域各行业及子行业决定着我国经济战略布局,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石和支柱,将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的引擎。转型增长主题符合未来国家战略的整体发展趋势,在整个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转型增长主题具有极大的发展成长空间,将呈现出结构丰富多样的主题投资机会。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一个多层次、长周期的过程,其中涌现的结构性投资机会将主导未来资本市场的走向。从长期来看,我国经济转型主要由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结构调整优化三部分组成,在此调整升级过程中,相关产业和公司在政策推动下将发展成为对整体经济起引导和推动作用的先导性力量,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支柱地位。

转型增长包括转型升级和持续增长两个层次,即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转型升级。其一,转型的核心是转变经济增长的类型,即把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转为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把粗放型转为集约型,实现经济增长的健康持续;其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既包括产业之间的转型升级,如在整个产业结构的转型,即产业结构中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也包括产业内的升级,即某一产业内部的加工和再加工程度逐步向纵深化发展,实现技术集约化,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其三,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各个产业的不同行业以及公司因此而获得持续健康的成长和增长。

具体而言,本基金界定的转型增长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层次:

1)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战略的、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及升级中受益成长的,由此而获取持续健康增长的行业及公司;

2)在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战略政策的前提下,主动采用重组、兼并等方式积极调整转型升级的,并因此获取持续健康成长的公司;

3)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改革等制度转型升级的,并因此得以持续健康成长的公司等。

综上所述,经济转型的影响体现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其中重点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兴产业: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广阔的机遇,同时也对未来新经济增长动力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文化产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现代服务及消费领域:根据国外发展经验,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会有所上升,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正在逐步体现;与此相关,经济转型期的服务领域同样存在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现代服务领域(如医疗、金融保险、休闲娱乐、安防、国防、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咨询中介专业服务、农业支撑服务、智慧城市及城市管理、基础教育等产业)的需求会大增,服务业将全面进入现代服务大领域的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的亮点。

传统行业:在经济结构及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总需求放缓导致传统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提高传统企业竞争力需求更加强烈,其中的优势企业将率先主动转型升级,从而激烈的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与之相关的行业集中度随之进一步提升,由此将带来竞争格局改善和盈利能力提升,龙头公司、优势企业将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将持续受益。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基于现阶段明确具有转型增长主题属性的,和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动态调整扩大的转型增长主题范畴,确定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

(2)转型增长主题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转型增长主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所投资的转型增长主题属性的产业和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以转型增长的三个层面为依据,并结合对上市公司基金面和估值水平的分析,将在所涉及的行业及子行业中挖掘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较高盈利质量和合理估值水平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总体上,主要包括以下策略: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经济产业战略布局、相关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具有转型增长主题属性的相关产业、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较大的、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战略的行业(子行业)及公司。

2)在国家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受益成长的行业及公司分析:深入研究、判断上市公司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优化升级的关联程度,基于受益程度,即在结构转型战略及政策推动下,产(行)业及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是否有显著提高的预期,分别定义为直接受益行业及公司与间接受益行业及公司;同时对基于受益持续期,即受益于结构转型升级战略、政策的持续性进行分析研判,界定其受益持续期为长、中、短期收益期。综合以上分析研究结果,本基金将筛选出直接、长期受益于结构转型升级的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重点跟踪、研究。

3)本基金在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战略政策的前提下,对主动采用重组、兼并等方式积极调整转型升级的公司,进行综合研究,研判在积极主动调整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程度,对各个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把握投资机会。

4)本基金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改革等,对国企改革制度转型升级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进行全面分析,积极参与,把握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

(3) 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较高盈利质量、合理估值水平、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相关行业、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相关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都会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将是本基金在投资中需要的重点考虑的因素。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具有转型增长主题属性的、公司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作为本基金备选投资目标。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及方向、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等指标,用以上指标对成长性进行研判。

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总资产报酬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等指标来研判盈利能力和质量。

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采用适当的估值指标和估值模型,对公司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可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本基金主要考虑PE、PB、PEG、PS等指标。

增长潜力方面,本基金在关注公司历史成长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其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未来一至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进行预测研判。

3)股票组合的构建

在前述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剔除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等;同时,密切关注股票市场企业动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从中选择通过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增长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此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①转型升级给公司带来的整体性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认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转型升级方式实现增长,是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重要途径,而企业价值的提升必将反映在股价上。本基金将综合评估转型升级企业的行业增长前景,以及通过转型升级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协同效应,包括由此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张、企业竞争优势和品牌价值提升、经营效率改善、利润水平大幅提高等方面的因素。

②对转型升级中并购重组交易中资产定价的合理性评估

并购重组交易定价是指交易双方确定的标的企业的资产转让价格,基于动态静态指标综合评价原则,对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如PEG、P/E、P/B、EV/EBIT、折旧、EV/EBITDA、DCF等指标综合评估,评价判断在并购重组交易中的资产定价合理性。

③本基金合理评估转型增长主题股票的可交易价格,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备选股票。

本基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精选构建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4)参与混改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的上市或发行股票情况、公司的估值、成长性、增长潜力等指标,并结合参与混改后对本基金的流动性、未来增长预期及退出机制等诸因素的影响,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审慎直接或间接参与混改,以获取稳定持续的基金资产增值。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0-95%;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5%-10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19)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500指数成分股的涵盖与本基金定义的转型增长主题基本一致,中证500指数市场认可度较高;上证国债指数,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因此选择基准采用中证5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比较适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转型增长主题的混合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6年9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16,975,430.15 76.39

其中:股票 1,316,975,430.15 76.3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7,040,079.00 7.95

其中:债券 137,040,079.00 7.9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0 8.7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6,349,640.31 6.75

8 其他资产 3,544,001.14 0.21

9 合计 1,723,909,150.6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76,502,477.55 16.41

B 采矿业 38,502,838.10 2.29

C 制造业 761,938,667.38 45.2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6,910.48 0.01

E 建筑业 7,317,907.57 0.43

F 批发和零售业 32,547.63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453,252.19 3.5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0,570,683.52 10.12

J 金融业 595,267.03 0.0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960.0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11,918.70 0.05

S 综合 - -

合计 1,316,975,430.15 78.17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58 益生股份 3,399,949 142,049,869.22 8.43

2 002234 民和股份 5,000,097 134,452,608.33 7.98

3 600559 老白干酒 5,500,000 124,355,000.00 7.38

4 300036 超图软件 6,000,001 119,940,019.99 7.12

5 300294 博雅生物 1,737,733 116,567,129.64 6.92

6 000568 泸州老窖 3,399,984 105,671,502.72 6.27

7 300196 长海股份 2,203,947 90,141,432.30 5.35

8 000903 云内动力 10,299,956 80,957,654.16 4.81

9 002120 新海股份 1,195,663 60,500,547.80 3.59

10 300356 光一科技 1,121,326 43,058,918.40 2.56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8,510,613.10 6.4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141,456.10 1.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141,456.10 1.3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388,009.80 0.3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7,040,079.00 8.13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107 21国债⑺ 1,000,190 108,510,613.10 6.44

2 018002 国开1302 215,530 23,141,456.10 1.37

3 132004 15国盛EB 45,270 4,515,229.80 0.27

4 132003 15清控EB 7,550 872,780.00 0.0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按照基金契约,本基金未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从事国债期货投资交易。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28,136.7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24,969.64

5 应收申购款 90,894.8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44,001.1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5-12至2015-12-31 -14.90% 2.62% -5.08% 2.28% -9.82% 0.34%

2016-1-1至2016-9-30 -29.96% 1.49% -10.48% 1.50% -19.48% -0.01%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40.40% 2.09% -15.03% 1.90% -25.37% 0.19%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转型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6年12月27日前公告。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十、基金的投资”之“(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

5、“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