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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全债双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21次分红公告

2016-12-28 10:42:27
尊敬的东海证券全债双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东海证券全债双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16年12月28日的累计未付收益为基准,对本集合计划稳健型份额进行第21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本集合计划稳健型份额除权前净值为1.0006。 2、本集合计划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将稳健型份额净值高于份额面值以上的部分全部以现金方式分配给稳健型份额委托人。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分配方式 1、分红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6年12月28日。 2、本次分红仅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集合计划稳健型委托人。 四、收益支付方式 委托人现金分红款于分红权益登记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支付。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