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7-01-13 08:42:08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24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至10层

电话:(021)8026288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丁佳

邮政编码:20001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月18日,即2017年1月18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属于本公告“短信投票”中所载个人投资者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情形的,相关授权程序根据相应规定执行;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24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至10层

电话:(021)8026288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丁佳

邮政编码:200010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24: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管理人将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的短信,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至少应包含持有人身份证号码及表决意见等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在此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呼叫中心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录音)从而完成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时,应明确表明具体表决意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所有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17年2月13日24: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3)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4)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不同意或是弃权的一种,未选、多选或选择不明且未根据本公告进行电话授权的视为弃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表决成功的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如表决短信里仅有表决意见而未提供身份证号码、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核实持有人的身份、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事宜以及持有人的表决意见,电话回访应当录音。能够核实身份并且可以明确授权事项以及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票;无法核实身份的为无效表决票;授权不明确或未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表决。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下同);

2、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陈思清

联系电话:021-32170132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纸质表决票。

2、《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方案及其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重新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说明见附件四)

以上议案,妥否,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二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光大保德信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意见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7年2月13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若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光大保德信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11日,迄今为止经历了一年半的平稳运作。自本基金合同生效至今,基金管理人一直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拟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拟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一、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基金合同原文“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拟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到上述修改的部分一并进行调整。

二、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一)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此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在技术运作层面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基金的登记机构仍然为本公司,本公司在登记业务上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

(二)法律方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改上述合同条款的事项属于可以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般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经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为有效。

同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的修改方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