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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2017-03-28 06:48:40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工银消费服务混合基金主代码48101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21日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6,725,666.66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通过投资消费服务类行业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建立系统化、纪律化的投资流程,遵循初选投资对象、公司治理评估、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估、公司财务分析、投资吸引力评估、组合构建及优化等过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造投资组合。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中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水平的投资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朱碧艳林葛联系电话400-811-9999010-66060069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tgxxpl@a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95599传真010-66583158010-6812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6年2015年2014年本期已实现收益6,433,691.51168,434,322.89136,892,276.73本期利润-845,413.88116,057,712.35146,962,889.76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430.55640.1626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15%31.45%20.37%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50510.53830.145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1,239,555.54221,392,761.13421,616,405.2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5051.5381.170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27%0.58%1.43%0.57%-1.16%0.01%过去六个月3.01%0.67%4.28%0.61%-1.27%0.06%过去一年-2.15%1.26%-8.16%1.12%6.01%0.14%过去三年54.84%1.63%38.69%1.43%16.15%0.20%过去五年78.32%1.45%40.58%1.30%37.74%0.15%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0.50%1.41%7.96%1.27%42.54%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的各项约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过去三年均未实施利润分配。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99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4600亿元人民币。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王筱苓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30日-19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首席交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工银核心价值混合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1、公平交易原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以及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3.1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参考公司《股票池管理办法》,建立股票池,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3.1.2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3.1.4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3.2在交易执行环节:3.2.1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3.2.2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不同基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3.2.3公平交易执行方法: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执行原则,及时、迅速、准确地执行。3.2.3.2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涉及到同一证券品种的交易执行,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1) 同向交易指令:a) 限价指令: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对于不同基金经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在市场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2)反向交易指令a) 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根据证监会2011 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同一公募基金、年金、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c)同一公募基金不允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确因投资组合要求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求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基金/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参照《集中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由交易员填写《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单》,经相关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所大宗交易,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债券一级市场交易,填写《债券投标审批表》及《债券分销审批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各基金/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程》,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填写《公平交易审批单》,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3.2.7公平交易争议处理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况,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3.3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3.3.1 法律合规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定期向督察长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3.3.3 法律合规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3.4 评估和分析3.4.1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3.4.2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风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4.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1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在过去的2016年中,我们的基金净值表现超越基准,感谢各位持有人的信任和支持。首先回顾下我们在2015年年报中对于2016年的判断。我们认为,食品饮料、医药等消费行业中,业绩稳定估值合理的价值股,高股息率低估值的蓝筹股可能会有较好的投资机会。这一年股票市场的表现与我们的判断相去不远。以食品饮料、家电为代表的价值型股票,和以煤炭为代表的周期型股票,全年表现相对较好。而传媒、计算机等成长风格的股票,跌幅较大。由于我们在价值股上早有布局,因而表现超越基准。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1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1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市场面临的环境异常复杂。首先,由于英国脱欧和美国大选等原本被认为很小概率的事件的发生,国际政治局势今年将更加动荡不安;其次,国际经济和贸易形势有可能向不利我国的方向发展:美元加息带来的新兴市场资金回流的压力;主要经济体转向贸易保护和增加贸易壁垒等。在外围环境不稳的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防风险、控杠杆。考虑到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的市场估值水平整体而言并不便宜,而流动性和风险偏好又面临着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可能存在部分结构性机会,投资需要更加谨慎。基本面研究的价值在2016年已经得到较好的体现,今年我们仍将坚持从基本面与估值两个维度进行选股,选择我们认为风险收益比好的个股进行投资。感谢所有持有人的理解和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力争为持有人创造收益。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4.6.1.1职责分工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802052_A13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收件人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汤骏 贺耀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审计报告日期2017年3月23日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59,715,526.7427,711,666.40结算备付金698,260.77218,243.68存出保证金101,812.40162,906.63交易性金融资产282,168,646.49195,529,698.28其中:股票投资282,168,646.49185,496,698.28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0,033,0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12,845.58288,451.47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8,661.9181,240.32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342,705,753.89223,992,206.7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68,066.441,656,094.69应付管理人报酬439,322.71283,928.13应付托管费73,220.4847,321.36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375,940.08102,184.14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509,648.64509,917.33负债合计1,466,198.352,599,445.65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26,725,666.66143,916,153.94未分配利润114,513,888.8877,476,607.19所有者权益合计341,239,555.54221,392,761.1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2,705,753.89223,992,206.78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2、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505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26,725,666.66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收入5,478,094.78123,660,077.031.利息收入796,360.35718,794.1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18,830.00171,306.06债券利息收入465,040.98534,972.70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2,489.3712,515.39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1,944,976.02175,103,185.4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8,060,432.18171,365,455.51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56,190.0056,387.1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940,733.843,681,342.76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79,105.39-52,376,610.54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5,863.80214,707.98减:二、费用6,323,508.667,602,364.681.管理人报酬4,321,221.654,567,833.432.托管费720,203.53761,305.58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906,406.761,891,360.68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375,676.72381,864.9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45,413.88116,057,712.35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45,413.88116,057,712.35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3,916,153.9477,476,607.19221,392,761.1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845,413.88-845,413.8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2,809,512.7237,882,695.57120,692,208.29其中:1.基金申购款110,878,291.8751,113,606.57161,991,898.442.基金赎回款-28,068,779.15-13,230,911.00-41,299,690.1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6,725,666.66114,513,888.88341,239,555.54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60,267,604.2661,348,800.99421,616,405.25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16,057,712.35116,057,712.35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16,351,450.32-99,929,906.15-316,281,356.47其中:1.基金申购款114,962,906.9969,412,388.02184,375,295.012.基金赎回款-331,314,357.31-169,342,294.17-500,656,651.48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3,916,153.9477,476,607.19221,392,761.13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21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朱碧艳______ ____朱辉毅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19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650,997,954.2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央票、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税项7.4.6.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7.4.6.2 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7.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321,221.654,567,833.43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218,357.551,877,116.66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20,203.53761,305.58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销售服务费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9,715,526.74311,432.5827,711,666.40162,218.32注:1、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1375中原证券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4.004.0026,695106,780.00106,780.00-603877太平鸟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9日新股流通受限21.3021.303,18067,734.0067,734.00-300583赛托生物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新股流通受限40.2940.291,58263,738.7863,738.78-603689皖天然气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7.877.874,81837,917.6637,917.66-603228景旺电子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6日新股流通受限23.1623.161,45533,697.8033,697.80-603035常熟汽饰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10.4410.442,31624,179.0424,179.04-603266天龙股份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14.6314.631,56222,852.0622,852.06-300587天铁股份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14.1114.111,43820,290.1820,290.18-002840华统股份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6.556.551,81411,881.7011,881.70-002838道恩股份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6日新股流通受限15.2815.2868210,420.9610,420.96-603186华正新材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5.375.371,87410,063.3810,063.38-603032德新交运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5.815.811,6289,458.689,458.68-300586美联新材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新股流通受限9.309.301,0069,355.809,355.80-300591万里马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3.073.072,3977,358.797,358.79-300588熙菱信息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4.944.941,3806,817.206,817.20-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002400省广股份2016年11月28日重大事项13.79--129,2201,900,840.001,781,943.80-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交易所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应付赎回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79,944,156.6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224,489.83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人民币173,390,998.28元,第二层次人民币22,138,7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2015年度: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19,371,395.16元,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8,818,848.00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2015年度 :无)。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282,168,646.4982.34其中:股票282,168,646.4982.34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0,413,787.5117.637其他各项资产123,319.890.048合计342,705,753.89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8,927,374.052.62B采矿业--C制造业145,343,380.7942.59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917.660.01E建筑业15,592.230.00F批发和零售业28,124,804.318.24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432,346.682.18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588,073.203.69J金融业57,406,856.7716.82K房地产业6,448,400.001.89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81,943.800.52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65,528.201.43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196,428.802.70S综合--合计282,168,646.4982.69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519贵州茅台53,27717,802,509.555.222601933永辉超市3,219,05115,805,540.414.633600079人福医药791,50015,790,425.004.634600036招商银行600,58510,570,296.003.105002321华英农业833,5558,927,374.052.626600085同仁堂279,3008,764,434.002.577601628中国人寿342,7008,255,643.002.428000423东阿阿胶152,8008,231,336.002.419600809山西汾酒309,8007,751,196.002.2710600787中储股份818,4007,422,888.002.18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079人福医药15,658,919.497.072000001平安银行10,555,602.064.773601933永辉超市10,172,703.594.594002321华英农业9,341,855.004.225601628中国人寿8,827,356.103.996600787中储股份8,751,445.003.957600085同仁堂8,591,885.033.888600655豫园商城7,441,295.003.369600373中文传媒7,236,588.523.2710600297广汇汽车7,131,597.503.2211300406九强生物7,059,247.063.1912600809山西汾酒7,046,836.903.1813002327富安娜6,968,379.643.1514600285羚锐制药6,873,353.753.1015601155新城控股6,470,397.002.9216000705浙江震元5,756,813.402.6017002557洽洽食品5,638,344.012.5518600988赤峰黄金5,548,209.502.5119000028国药一致5,297,446.102.3920000895双汇发展5,176,678.182.3421600036招商银行4,922,858.002.2222002039黔源电力4,819,171.562.18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572索菲亚9,751,614.054.402002475立讯精密9,195,763.144.153600572康恩贝8,368,418.603.784600297广汇汽车6,984,967.643.165000001平安银行6,833,856.403.096600655豫园商城6,722,045.263.047002557洽洽食品6,413,514.462.908000895双汇发展6,239,449.282.829000418小天鹅A5,899,367.242.6610000705浙江震元5,713,967.742.5811600000浦发银行5,466,656.072.4712600988赤峰黄金5,399,177.002.4413002039黔源电力5,187,830.872.3414000876新 希 望5,018,764.962.2715601933永辉超市4,737,443.192.1416600332白云山4,610,244.502.0817600030中信证券4,168,504.281.8818000529广弘控股4,075,416.001.8419002050三花智控4,052,341.341.8320300006莱美药业3,992,393.001.80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73,817,886.72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77,951,575.30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中国人寿:违规行为:2015年3月至5月,中国保监会对国寿股份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从1999年至2014年,国寿股份采取退保金直接冲减退保年度保费收入的方式处理长期险非正常退保业务,其中2014年采用上述方式处理非正常退保业务的金额为6.1亿元。处分类型:中国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国寿股份采取直接冲减退保年度保费收入的方式处理长期险非正常退保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修正)第八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监会决定对国寿股份罚款40万元。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的制度要求,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对投资无重大影响。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01,812.40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12,845.585应收申购款8,661.91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23,319.8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5,04244,967.41105,370,429.5346.47%121,355,237.1353.5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63,300.620.0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10~5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21日 )基金份额总额2,650,997,954.23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43,916,153.94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10,878,291.87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8,068,779.15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6,725,666.66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杜海涛先生、赵紫英女士自2016年1月2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无。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伍万伍仟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海通证券1206,056,227.9031.68%191,900.7733.63%-川财证券1144,425,753.0922.20%102,730.3218.01%-民生证券1123,287,256.4618.95%112,352.2619.69%-中信建投275,589,766.3611.62%70,396.6912.34%-兴业证券151,449,241.647.91%46,885.638.22%-平安证券149,696,984.897.64%46,281.728.11%-国元证券1-----广发证券2-----国泰君安1-----申万宏源1-----中投证券1-----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2)选择程序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海通证券--59,900,000.0041.74%--川财证券------民生证券------中信建投--80,000,000.0055.75%--兴业证券------平安证券--3,600,000.002.51%--国元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中投证券------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