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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2017-04-25 09:44:14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恒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3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4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7,766,193.8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0,212,955.1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2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四次分红,2017年第二次分红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4月26日

除息日 2017年4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4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4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