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48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8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并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5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博士,CFA。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就职于华泰证券,大通证券,曾任大通证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风证券董事,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证券营业部,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东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国美金控集团副总裁,曾就职于中国联通,国美电器,曾任国美电器总部资金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沈阳国美总经理,库巴网CEO。
齐靠民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银行,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委会委员。
王秀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所长。曾就职于大连市财政局,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大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连正元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所长。
刘燕迪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分所负责人。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大连泰基科技集团。
朱圣琴女士,独立董事,长江商学院EMBA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现任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源集团副董事长,佳美利雅(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汇源先锋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王世旻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大连信诚审计事务所,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筑成建设集团公司,曾任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彬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规法务VP。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履历同上。
齐靠民先生,总经理,履历同上。
华建强先生,督察长,硕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曾就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UBS)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昌俊先生,2007-2010年任职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任固定收益分析师;2010-2012年任职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2-2016年任职于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总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总经理齐靠民先生,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部总监李丰源先生,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总监王昌俊先生,基金经理王颢先生,监察稽核部总监王彬彬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61只。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90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王洁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xf-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504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蔚山路2559号
法定代表人:高兵
电话:0431-89250650
联系人:曲凌
(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电话:024-22955400
联系人:赵辉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四号东方梅地亚中心C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10-65980380
联系人:沈硕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18968001170
联系人:李思慜
(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联系人:吴煜浩
(1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6405
联系人:付文红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联系人:段京璐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9313555
联系人:祖杰
(1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3323999*5611
联系人:陈云卉
(1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陈东
(1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13917225742
联系人:何庭宇
(16)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1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曹怡晨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922
联系人:何昳
(19)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20)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2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陈剑炜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640500
联系人:叶健
(23)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海霞
电话:010-89929140
联系人:范芳洁
(24)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13522300698
联系人:王清臣
(2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联系人:郭宝亮
(2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联系人:李娟
(2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85097570
联系人:余永键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18001102931
联系人:丁向坤
(3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13501150580
联系人:姜英华
(3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联系人:江卉
(32)北京恒久浩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911室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电话:010-88580408
联系人:陈冲
(33)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联系人:高雪超
(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联系人:刘美薇
(3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106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电话:010-68091380
联系人:胡明哲
(36)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8-9室
法定代表人:张秋林
电话:010-87716492
联系人:孟祥生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68
联系人:吴鸿飞
(3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597
联系人:毛林
(3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7006009(8004)
联系人:陆锋
(4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15840969093
联系人:姜焕洋
(4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联系人:张林
(4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电话:0592-3122672
联系人:许森川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电话:010-58239806
传真:010-58239896
联系人:刘岩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12层1203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厦12层1203室
负责人:郑军
电话:0411-85811600
传真:0411-85811222
联系人:郑军
经办律师:郑军、张福刚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混合型、发起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为导向,在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等之间进行动态选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从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从宏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多个角度,前瞻性地判断下一阶段可能涌现出的新经济领域和板块,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估值水平,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
在行业的配置选择上,本基金将持续跟踪、研究分析受益于宏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的典型产业,在避免行业集中度过高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受益程度高、成长性好的相关主题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在个股的具体选择策略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考察,精选个股。并根据市场走势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适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
(1)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相结合。
定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等多个方面;
(2)具有良好的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300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先锋精一A净值表现
■
2.先锋精一C净值表现
■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50%。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概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对其他销售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对基金的募集期限进行了更新。
六、“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鉴于本基金已经成立,删除了相关表述。
七、“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对于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的开放时间更新了相关表述。
八、“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对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九、“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十、“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对于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进行了更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