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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25 10:14:09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新蓝筹股票基金主代码00165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6日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9,874,574.15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中国经济动向,把握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趋势和周期变动特征,挖掘不同发展阶段下的优势资产及行业投资机会,积极选择深度受益的新兴蓝筹股票,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持续、较快成长的发展成果,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本基金投资从经济增长的长期规律出发,结合我国最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方向,采取自下而上的价值型投资策略,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以“新蓝筹”资本增值型投资为主导,非常密切地关注公司的管理、历史、商业模式、成长前景。本基金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跟踪,选取在行业中已处于龙头地位且具备长期核心竞争优势、持续稳定成长性、估值相对合理和价值稳定成长的新蓝筹主题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朱碧艳王永民联系电话400-811-9999010-66594896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95566传真010-66583158010-6659494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33100818法定代表人郭特华田国立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名称办公地址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1,960,382.76本期利润34,154,405.50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710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9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5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96,121,751.27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3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4.66%0.60%4.23%0.54%0.43%0.06%过去三个月8.15%0.59%4.91%0.50%3.24%0.09%过去六个月15.98%0.57%8.54%0.46%7.44%0.11%过去一年21.10%0.69%12.94%0.54%8.16%0.15%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3.40%0.97%-2.26%1.21%25.66%-0.24%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生效。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蓝筹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他指标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110只公募基金。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王筱苓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20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首席交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工银核心价值混合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涨10.7%,创业板指数小幅下跌7%。分行业看,家电、食品饮料、电子元器件等行业涨幅居前;农林牧渔、纺织服装、计算机、传媒等行业跌幅较大。上半年股票市场风格分化十分明显。盈利稳健、估值合理的个股表现优异,而估值较高、需要依赖外延扩张获得成长的一类股票表现不佳。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层面,房地产销售火爆的局面从一、二线城市蔓延到三、四线城市,且销售持续超预期。政策面上,新年伊始央行间接加息,透露出明确的控杠杆、防风险的政策意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连续出台监管政策,进行金融去杠杆,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对同业业务、委外业务冲击较大。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市场风格明显趋向价值投资风格。本基金在上半年对行业配置进行了微调,减少了农林牧渔行业的配置,增加了建筑建材行业的配置。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5.9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5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回顾我们去年年底的展望,当时的判断是:外围环境不稳的背景下,市场估值水平整体而言并不便宜,而流动性和风险偏好又面临着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可能存在部分结构性机会,投资需要更加谨慎。现在看来,更加谨慎显然是正确的。展望下半年,依然是偏谨慎的格局不变。我们将密切关注中报业绩揭示出来的投资机会,排查风险。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4.6.1.1职责分工(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26,938,332.6833,361,754.28结算备付金100,064.46459,939.88存出保证金40,933.3357,312.46交易性金融资产269,392,134.20153,202,768.61其中:股票投资239,516,134.20153,202,768.61基金投资--债券投资29,876,0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352,101.536,941.22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1,475,369.33170,354.18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298,298,935.53187,259,070.6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360,066.064,352.16应付赎回款135,829.11174,197.53应付管理人报酬343,453.20239,663.48应付托管费57,242.2139,943.90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81,607.99335,128.88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98,985.69144,912.44负债合计2,177,184.26938,198.39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39,874,574.15175,076,250.07未分配利润56,247,177.1211,244,622.17所有者权益合计296,121,751.27186,320,872.2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8,298,935.53187,259,070.63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2、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34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39,874,574.15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36,524,010.952,454,174.441.利息收入287,535.58135,217.9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2,648.20133,764.93债券利息收入158,709.2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6,178.151,453.06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3,931,160.03-5,224,283.7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1,443,637.89-6,903,589.18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21,140.1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2,466,382.041,679,305.39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194,022.747,368,678.18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11,292.60174,562.06减:二、费用2,369,605.451,861,347.791.管理人报酬1,690,435.721,127,119.902.托管费281,739.32187,853.28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88,469.64419,471.345.利息支出2,107.60-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107.60-6.其他费用106,853.17126,903.27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154,405.50592,826.65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154,405.50592,826.65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75,076,250.0711,244,622.17186,320,872.2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4,154,405.5034,154,405.50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4,798,324.0810,848,149.4575,646,473.53其中:1.基金申购款122,649,728.9220,964,104.80143,613,833.722.基金赎回款-57,851,404.84-10,115,955.35-67,967,360.1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9,874,574.1556,247,177.12296,121,751.27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50,779,192.692,553,427.83153,332,620.52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592,826.65592,826.65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589,756.08-445,011.01-6,034,767.09其中:1.基金申购款44,994,007.00-869,914.0344,124,092.972.基金赎回款-50,583,763.08424,903.02-50,158,860.0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5,189,436.612,701,243.47147,890,680.08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朱辉毅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42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8月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5)验字第60802052_A18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30,095,423.61元,折合230,095,423.6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0,540.05元,折合60,540.05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30,155,963.66元,折合230,155,963.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蓝筹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x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税项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 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690,435.721,127,119.90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03,040.99502,235.63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81,739.32187,853.28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销售服务费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938,332.68120,353.8522,497,405.51129,993.9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002879长缆科技2017年6月5日2017年7月7日新股流通受限18.0218.021,31323,660.2623,660.26-002882金龙羽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7日新股流通受限6.206.202,96618,389.2018,389.20-603933睿能科技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6日新股流通受限20.2020.2085717,311.4017,311.40-603305旭升股份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11.2611.261,35115,212.2615,212.26-300670大烨智能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10.9310.931,25913,760.8713,760.87-300672国科微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2日新股流通受限8.488.481,25710,659.3610,659.36-603331百达精工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9.639.639999,620.379,620.37-300671富满电子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8.118.119427,639.627,639.62-603617君禾股份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8.938.938327,429.767,429.76-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239,516,134.2080.29其中:股票239,516,134.2080.292固定收益投资29,876,000.0010.02其中:债券29,876,000.0010.02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7,038,397.149.067其他各项资产1,868,404.190.638合计298,298,935.53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12,251,086.234.14C制造业117,124,756.9839.55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516,889.001.86E建筑业4,224,965.101.43F批发和零售业16,290,110.045.50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641,757.002.58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56,054.620.80J金融业45,851,725.0515.48K房地产业16,363,122.005.53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86,976.002.02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908,692.182.00S综合--合计239,516,134.2080.88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024苏宁云商796,5008,960,625.003.032601155新城控股481,2008,921,448.003.013600176中国巨石792,3608,700,112.802.944601933永辉超市1,035,2387,329,485.042.485601166兴业银行434,6007,327,356.002.476600028中国石化1,100,4116,525,437.232.207600030中信证券374,2006,368,884.002.158600079人福医药315,8736,197,428.262.099002027分众传媒435,1005,986,976.002.0210002202金风科技385,9005,969,873.002.02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024苏宁云商8,591,570.004.612600176中国巨石7,278,563.003.913600420现代制药6,106,091.003.284601021春秋航空5,736,679.373.085600183生益科技5,420,554.682.916002027分众传媒5,392,152.422.897600887伊利股份4,905,295.002.638002294信立泰4,896,903.002.639000651格力电器4,233,929.002.2710000786北新建材3,933,491.332.1111600027华电国际3,929,985.002.1112601857中国石油3,893,628.002.0913601991大唐发电3,877,896.162.0814002202金风科技3,748,080.002.0115600066宇通客车3,509,854.001.8816600030中信证券2,956,530.001.5917002603以岭药业2,955,698.001.5918601766中国中车2,947,149.001.5819600305恒顺醋业2,819,334.001.5120603096新经典2,751,129.711.48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0778新兴铸管6,719,747.263.612002321华英农业6,072,483.543.263600970中材国际5,073,318.662.724601933永辉超市4,673,612.012.515600066宇通客车4,332,531.472.336601179中国西电4,280,359.662.307600787中储股份4,139,260.702.228601991大唐发电4,033,927.702.179002705新宝股份3,373,368.441.8110601311骆驼股份3,146,799.001.6911002458益生股份3,135,301.091.6812002241歌尔股份2,502,282.521.3413601111中国国航2,365,385.001.2714000598兴蓉环境2,224,228.001.1915600297广汇汽车2,182,413.091.1716002120韵达股份2,140,805.051.1517601997贵阳银行1,999,292.001.0718600567山鹰纸业1,943,040.001.0419000001平安银行1,880,000.001.0120002007华兰生物1,810,766.400.97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139,719,921.29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86,994,706.33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29,876,000.0010.09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9,876,000.0010.09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29,876,000.0010.09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7020417国开04200,00019,914,000.006.72217040117农发01100,0009,962,000.003.3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1、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中信证券,其发行主体(以下简称“该公司”)在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该公司为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账户开通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权限,且未如实上报违规开户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该公司北京好运街营业部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发布宣传推介材料,宣传推介材料部分表述片面强调收益,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对该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本基金对相关股票的投资主要基于监管处罚和管理层变动已经基本落地、基本面竞争优势仍较强,同时估值回落到历史较低水平具有吸引力,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2、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分众传媒,其发行主体因部分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遗漏、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述情形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0,933.33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52,101.535应收申购款1,475,369.33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868,404.1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0,41011,752.80104,187,223.7043.43%135,687,350.4556.5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6,666.040.0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6日 )基金份额总额230,155,963.66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75,076,250.07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22,649,728.92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57,851,404.84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9,874,574.15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8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长变更为尚军先生。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郝炜先生自2017年4月1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金154,945,744.8524.58%50,071.9627.65%-长城证券149,610,281.4922.19%36,280.7220.04%-中泰证券149,242,694.3522.03%35,026.4119.34%-光大证券131,928,507.7814.28%29,096.9516.07%-长江证券220,924,234.749.36%14,883.408.22%-兴业证券116,872,444.317.55%15,713.558.68%-民族证券1-----中信建投1-----中信证券2-----申万宏源2-----瑞银证券1-----民生证券1-----银河证券1-----国泰君安1-----中投证券1-----国信证券1-----招商证券1-----广发证券1-----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2)选择程序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金--20,000,000.00100.00%--长城证券194,374.40100.00%----中泰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民族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申万宏源------瑞银证券------民生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中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0101-2017042042,482,597.440.000.0042,482,597.4417.71%个人---------------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