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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25 10:14:17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主代码161207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96,473,488.67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09年11月19日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207150008150009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47,665,454.67份24,404,017.00份24,404,017.00份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凯郭明联系电话400-880-6868010-66105799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custody@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95588传真0755-82904048010-66105798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7,202,336.81本期利润23,792,077.11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548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3.1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65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27,128,587.63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56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或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5.28%0.62%4.73%0.64%0.55%-0.02%过去三个月6.25%0.60%5.80%0.59%0.45%0.01%过去六个月13.11%0.54%10.24%0.54%2.87%0.00%过去一年23.93%0.63%15.46%0.63%8.47%0.00%过去三年83.53%1.75%66.04%1.66%17.49%0.0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1.14%1.49%15.40%1.46%5.74%0.03%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本基金是以沪深300 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对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的配置基准为95%,故以此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准确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绩效。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09年10月14日至2017年6月30日)/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7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6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殷瑞飞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09-26-10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基本延续温和复苏的走势。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经济集体回升拉动出口数据改善;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的刺激下,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销售井喷,带动房地产投资活动持续回升;PPP项目的落地加速带动了基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的回升;以煤炭、钢铁为代表的供给侧改革实施带来了企业盈利的显著回升,进而带动产业库存回补和设备更新需求。房地产上游以煤炭、有色、钢铁为代表的盈利显著回升,房地产下游的家电、家具、轻工行业维持高增长。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5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预计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推进,中国经济强大的体量和韧性,使得经济总体仍将平稳运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总体上仍然是相对平稳。同时,许多行业经历过去几年行业整合,已经诞生出一批通过长期积累而具备核心优势的公司,这些公司如果匹配较好的企业盈利和较低的估值将具备投资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14,532,595.1812,118,583.12结算备付金715,066.50293,767.53存出保证金43,192.8810,749.40交易性金融资产214,103,281.13119,770,918.71其中:股票投资214,103,281.13119,770,918.71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3,348.132,793.43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71,125.574,578.10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229,468,609.39132,201,390.2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2,405.54应付赎回款1,666,256.6829,276.18应付管理人报酬186,362.36110,239.03应付托管费40,999.7124,252.59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61,619.52113,132.18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84,783.49360,060.82负债合计2,340,021.76639,366.34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191,714,954.64126,731,302.60未分配利润35,413,632.994,830,721.35所有者权益合计227,128,587.63131,562,023.9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9,468,609.39132,201,390.29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156元,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182元,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1.130元;基金份额总额196,473,488.67份,其中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147,665,454.67份,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24,404,017.00份,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24,404,017.00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25,232,260.61-17,225,737.361.利息收入58,351.8142,598.9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8,351.8142,597.75债券利息收入-1.22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8,529,536.38-2,190,813.3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713,087.41-3,168,277.34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2,358.8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1,816,448.97975,105.1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589,740.30-15,086,707.35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54,632.129,184.37减:二、费用1,440,183.501,037,699.931.管理人报酬819,687.60560,034.802.托管费180,331.26123,207.70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61,369.15157,091.05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178,795.49197,366.38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792,077.11-18,263,437.2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792,077.11-18,263,437.29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6,731,302.604,830,721.35131,562,023.95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3,792,077.1123,792,077.11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4,983,652.046,790,834.5371,774,486.57其中:1.基金申购款156,492,082.4912,713,967.05169,206,049.542.基金赎回款-91,508,430.45-5,923,132.52-97,431,562.9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91,714,954.6435,413,632.99227,128,587.63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3,198,406.8911,601,959.64134,800,366.5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8,263,437.29-18,263,437.2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308,140.00203,483.46-3,104,656.54其中:1.基金申购款8,562,206.27-260,821.778,301,384.502.基金赎回款-11,870,346.27464,305.23-11,406,041.0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9,890,266.89-6,457,994.19113,432,272.70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65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15,075,553.3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15,923,206.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47,653.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以下简称"瑞和小康份额")及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以下简称"瑞和远见份额")。本基金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净值。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在每份瑞和小康份额与每份瑞和远见份额各自获得1.000元净值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年阀值(10%)为基准,将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划分成年阀值以内和年阀值以外的两个部分,与此相对应,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内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8∶2的比例分成;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外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2∶8的比例分成。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等,且等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一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其中,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 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只上市交易但不接受申购和赎回,并可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相互间进行配对转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9]150号文核准,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于2009年11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原则上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6,010,216.913.09%--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5,597.393.09%2,433.161.51%注:1、上述佣金费率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与对方签订的席位租用协议进行约定,并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及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其中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2、该类席位租用协议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819,687.60560,034.80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80,217.9662,222.48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80,331.26123,207.70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10,486,223.30--10,318,002.3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10,486,223.30-----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10,318,002.32--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14.72%--注:本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期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办理,适用费率为0。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工商银行14,532,595.1854,436.6210,563,035.8830,017.11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3933睿能科技2017-06-282017-07-06新股未上市20.2020.20857.0017,311.4017,311.40-603305旭升股份2017-06-302017-07-10新股未上市11.2611.261,351.0015,212.2615,212.26-300670大烨智能2017-06-262017-07-03新股未上市10.9310.931,259.0013,760.8713,760.87-300672国 科 微2017-06-302017-07-12新股未上市8.488.481,257.0010,659.3610,659.36-603331百达精工2017-06-272017-07-05新股未上市9.639.63999.009,620.379,620.37-300671富满电子2017-06-272017-07-05新股未上市8.118.11942.007,639.627,639.62-603617君禾股份2017-06-232017-07-03新股未上市8.938.93832.007,429.767,429.76-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601989中国重工2017-05-31重大事项停牌6.21--189,831.001,283,099.781,178,850.51601088中国神华2017-06-05重大事项停牌23.48--40,004.00855,094.16939,293.92600795国电电力2017-06-05重大事项停牌3.60--240,965.00789,845.41867,474.00000100TCL 集团2017-04-21重大事项停牌3.432017-07-263.72226,589.00877,402.06777,200.27600050中国联通2017-04-05重大事项停牌7.472017-08-218.2291,508.00496,939.08683,564.76601727上海电气2017-06-22重大事项停牌7.572017-07-037.5457,791.00516,142.69437,477.87601919中远海控2017-05-17重大事项停牌5.352017-07-265.8976,500.00597,387.54409,275.00600100同方股份2017-04-21重大事项停牌14.12--22,867.00320,727.28322,882.04600959江苏有线2017-06-19重大事项停牌10.57--28,880.00334,513.15305,261.60300104乐视网2017-04-17重大事项停牌28.64--9,400.00574,945.28269,216.00002252上海莱士2017-04-21重大事项停牌20.24--12,688.00254,899.99256,805.12000503海虹控股2017-05-11重大事项停牌24.93--10,158.00313,125.75253,238.94600485信威集团2017-04-27重大事项停牌14.59--15,556.00306,861.87226,962.04600666奥瑞德2017-04-27重大事项停牌17.40--8,480.00159,371.46147,552.00002426胜利精密2017-01-16重大事项停牌7.68--18,300.00171,371.18140,544.00601872招商轮船2017-05-02重大事项停牌5.16--26,400.00140,637.59136,224.00002049紫光国芯2017-02-20重大事项停牌30.822017-07-1727.743,900.00127,173.00120,198.00002129中环股份2016-04-25重大事项停牌8.27--13,652.00156,634.83112,902.04600654*ST中安2017-06-07重大事项停牌13.48--7,700.00142,444.00103,796.00601608中信重工2017-04-19重大事项停牌5.542017-07-265.2616,700.0092,330.0192,518.00603501韦尔股份2017-06-05重大事项停牌20.15--1,657.0011,632.1433,388.55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10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214,103,281.1393.30其中:股票214,103,281.1393.30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5,247,661.686.647其他各项资产117,666.580.058合计229,468,609.39100.00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459,939.670.20B采矿业7,488,803.233.30C制造业76,758,775.4233.80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165,840.802.27E建筑业10,019,709.354.41F批发和零售业4,525,594.041.99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94,336.112.82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09,602.154.36J金融业72,751,195.9432.03K房地产业11,212,927.604.94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245,830.000.99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75,397.641.00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380,800.000.17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673,581.411.18S综合651,830.150.29合计212,914,163.5193.747.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728,429.210.32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38,799.500.02F批发和零售业122,509.800.05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1,435.620.05J金融业187,943.490.08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1,189,117.620.527.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209,586.0010,397,561.464.582600036招商银行216,986.005,188,135.262.283600519贵州茅台10,281.004,851,089.852.144601166兴业银行281,917.004,753,120.622.095000651格力电器101,516.004,179,413.721.846600016民生银行486,100.003,995,742.001.767000333美的集团85,590.003,683,793.601.628000002万 科A145,993.003,645,445.211.619601328交通银行514,226.003,167,632.161.3910600030中信证券172,928.002,943,234.561.30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878浙商证券11,049.00187,943.490.082600666奥瑞德8,480.00147,552.000.063600648外高桥6,615.00122,509.800.054002129中环股份13,652.00112,902.040.055600654*ST中安7,700.00103,796.000.05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5,577,340.004.242601166兴业银行3,227,667.002.453600036招商银行2,766,291.002.104600519贵州茅台2,524,489.001.925600016民生银行2,522,617.001.926000651格力电器2,271,569.341.737000002万 科A2,033,975.001.558601328交通银行2,025,850.001.549601288农业银行2,021,710.001.5410600276恒瑞医药1,963,540.721.4911600030中信证券1,940,172.001.4712000333美的集团1,923,948.541.4613601668中国建筑1,755,964.891.3314600000浦发银行1,587,342.001.2115600900长江电力1,545,983.001.1816601601中国太保1,483,778.111.1317600837海通证券1,457,419.001.1118600104上汽集团1,456,483.001.1119601988中国银行1,372,122.001.0420600887伊利股份1,315,692.201.00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1,985,996.001.512600000浦发银行1,871,858.001.423601328交通银行1,810,931.001.384600008首创股份1,319,007.001.005600252中恒集团1,267,933.340.966601166兴业银行1,238,313.000.947600873梅花生物1,194,696.560.918600036招商银行1,085,743.000.839600016民生银行816,283.000.6210601009南京银行706,127.000.5411601377兴业证券690,587.560.5212601668中国建筑649,978.000.4913600029南方航空623,836.000.4714000651格力电器622,264.000.4715600705中航资本612,248.000.4716000157中联重科610,404.000.4617000333美的集团609,860.000.4618000002万 科A607,703.000.4619001979招商蛇口603,594.000.4620000725京东方A582,998.000.44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133,976,323.61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62,973,444.50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中信证券”市值2,943,234.56元,占基金资产净值1.30%。根据中信证券2017年5月24日公告,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1,655,849.78元,并处以罚款308,279,248.09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3,192.88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348.135应收申购款71,125.57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17,666.58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600666奥瑞德147,552.000.06重大事项停牌2002129中环股份112,902.040.05重大事项停牌3600654*ST中安103,796.000.05重大事项停牌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6,40323,061.9290,291,403.5461.15%57,374,051.1338.85%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1,13321,539.2915,393,608.0063.08%9,010,409.0036.92%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1,38017,684.07577,907.002.37%23,826,110.0097.63%合计8,91622,036.06106,262,918.5454.09%90,210,570.1345.91%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补天1号私募基金11,675,441.0047.84%2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光大期货道冲水滴1号资产管理计划1,500,000.006.15%3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75,277.004.00%4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量化2号971,916.003.98%5庄瀚665,800.002.73%6曹伟350,645.001.44%7张纯英298,753.001.22%8夏育林278,540.001.14%9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多策略轮动5号基金264,406.001.08%10王元焜213,800.000.88%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陈为民1,532,537.006.28%2吴蕙琳1,418,643.005.81%3甄玉石838,869.003.44%4庄瀚665,800.002.73%5黄晖559,533.002.29%6戚拥军465,249.001.91%7李莲华457,565.001.87%8涂光明431,100.001.77%9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量化2号430,243.001.76%10王娟413,135.001.69%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197,176.330.13%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0.000.00%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0.000.00%合计197,176.330.10%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0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0合计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0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0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0合计0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257,188,522.991,479,367,342.001,479,367,342.0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2,263,008.0523,238,554.0023,238,554.00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40,846,506.7411,156,207.0011,156,207.00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75,444,060.129,990,744.009,990,744.00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7,665,454.6724,404,017.0024,404,017.00注:总申购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出份额。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方正证券1105,536,314.8854.26%98,286.4954.26%申银万国121,739,712.2611.18%20,246.2311.18%海通证券221,233,488.5310.92%19,774.5810.92%东吴证券114,396,266.037.40%13,407.227.40%中信建投证券39,337,663.724.80%8,696.104.80%东兴证券16,205,806.003.19%5,779.533.19%安信证券36,010,216.913.09%5,597.393.09%东方证券15,730,166.992.95%5,336.462.95%华创证券12,495,663.111.28%2,324.161.28%民生证券11,817,026.360.93%1,692.310.93%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3、本基金本报告期退租德邦证券1个交易单元。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产品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