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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28 06:52:02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泰达宏利行业混合基金主代码16220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7月9日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1,754,782.7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业绩比较基准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陈沛王永民联系电话010-66577808010-66594896电子邮箱irm@mfcteda.com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95566传真010-66577666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mfcteda.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276,763.04本期利润43,011,642.78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762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04%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9838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58,832,166.1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0235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6.65%0.95%3.48%0.44%3.17%0.51%过去三个月4.34%0.89%2.46%0.45%1.88%0.44%过去六个月10.04%0.81%4.83%0.41%5.21%0.40%过去一年-2.83%0.86%7.99%0.48%-10.82%0.38%过去三年4.29%1.94%45.04%1.21%-40.75%0.73%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424.39%1.63%190.73%1.24%233.66%0.39%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70%×富时中国A600指数+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富时中国A600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600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中国国债总指数,该指数基于全市场角度编制的指数,价格选取上更侧重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样广泛,全面而细致反映债券市场变动。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陈丹琳本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3日-10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CFA、CPA;2007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研究主管、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具备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10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5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上半年A股市场结构分化非常明显:从市场类指数看,最强的是中证100,上半年上涨15.13%,上证50、沪深300也均有超过10%的涨幅,而代表中小盘股票的中证1000和创业板综指的下跌幅度都超过10%。从中信一级行业指数看,家电、食品饮料、电子、银行、煤炭、非银表现靠前,上半年涨幅均超过7%,军工、传媒、计算机、纺织服装、农业跌幅均超过10%。本基金上半年基于自下而上的角度,从年初起一直超配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此后观察到宏观经济数据好于预期,逐渐提高了金融行业的配置。整体组合致力呈现相对高ROE和低PE的特征,较好的符合了市场风格。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02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3%。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影响股票市场的两大核心因素是基本面和资金面。在基本面层次,市场之前基于基数效应普遍预期今年经济前高后低,但二季度名义 GDP 为 11.1%,相对一季度仅回落0.7个点;实际 GDP甚至持平于一季度高点,略超预期。由于供给侧改革、环保等多方面因素,微观角度的龙头公司利润增长情况更是好于行业平均。在资金面层次,未来市场参与主体的机构化、长期化、国际化趋势非常明确。综合对基本面和资金面的分析,我们判断市场风格大概率还是在传统板块中,我们将继续看好受益于消费升级的行业和板块。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33,243,298.7625,536,109.56结算备付金1,158,378.652,610,961.77存出保证金156,707.32301,883.04交易性金融资产425,141,786.49379,551,988.96其中:股票投资412,454,675.29366,411,003.56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2,687,111.2013,140,985.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1,368,006.4135,137,203.96应收利息81,512.4291,210.11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2,046.7869,540.12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461,151,736.83443,298,897.5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486,767.27-应付赎回款206,756.85207,643.45应付管理人报酬548,618.69569,410.16应付托管费91,436.4594,901.66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783,599.091,191,773.10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02,392.33408,339.36负债合计2,319,570.682,472,067.73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151,754,782.70160,433,281.47未分配利润307,077,383.45280,393,548.32所有者权益合计458,832,166.15440,826,829.7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1,151,736.83443,298,897.52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3.0235元,基金份额总额 151,754,782.70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49,774,836.03-150,467,725.521.利息收入389,100.581,000,215.5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01,924.96237,646.21债券利息收入182,518.60762,569.31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4,657.02-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6,089,655.41-165,868,310.3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945,160.79-167,237,807.31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08,3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144,494.621,477,796.9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288,405.8214,232,046.75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674.22168,322.60减:二、费用6,763,193.259,675,657.201.管理人报酬3,324,911.103,799,689.042.托管费554,151.88633,281.55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656,492.005,013,840.82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227,638.27228,845.7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3,011,642.78-160,143,382.72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011,642.78-160,143,382.72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0,433,281.47280,393,548.32440,826,829.79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43,011,642.7843,011,642.7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678,498.77-16,327,807.65-25,006,306.42其中:1.基金申购款3,416,840.126,358,486.359,775,326.472.基金赎回款-12,095,338.89-22,686,294.00-34,781,632.8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51,754,782.70307,077,383.45458,832,166.15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3,107,315.33624,785,349.39837,892,664.72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160,143,382.72-160,143,382.72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4,420,927.44-108,484,331.55-152,905,258.99其中:1.基金申购款8,110,800.3915,913,898.7624,024,699.152.基金赎回款-52,531,727.83-124,398,230.31-176,929,958.1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8,686,387.89356,157,635.12524,844,023.0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后更名为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后更名为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第58号《关于同意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基金发起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更名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16,372,878.7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1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湘财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7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7,034,173.3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61,294.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基金于2006年6月6日更名为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0日公告后更名为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30%。在相关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股票投资范围最高可以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30%。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6.4.5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6.4.6 关联方关系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7.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6.4.7.1.2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6.4.7.1.3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6.4.7.1.4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6.4.7.2 关联方报酬6.4.7.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324,911.103,799,689.04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09,990.40574,997.83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上述相关费用包含实际支付金额和税金。6.4.7.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54,151.88633,281.55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33,243,298.76187,797.4648,569,966.12207,209.73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6.4.8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6.4.8.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002879长缆科技2017年6月5日2017年7月7日新股流通受限18.0218.021,31323,660.2623,660.26-002882金龙羽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7日新股流通受限6.206.202,96618,389.2018,389.20-603933睿能科技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6日新股流通受限20.2020.2085717,311.4017,311.40-603305旭升股份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0日新股流通受限11.2611.261,35115,212.2615,212.26-300670大烨智能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10.9310.931,25913,760.8713,760.87-300672国科微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2日新股流通受限8.488.481,25710,659.3610,659.36-603331百达精工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9.639.639999,620.379,620.37-300671富满电子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5日新股流通受限8.118.119427,639.627,639.62-603617君禾股份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3日新股流通受限8.938.938327,429.767,429.76-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0050中国联通2017年4月5日重大事项7.472017年8月21日8.22611,8004,523,356.004,570,146.00-300518盛讯达2016年12月13日重大事项113.302017年7月10日101.971,30629,019.32147,969.80-300065海兰信2016年12月8日重大事项24.492017年7月6日23.076,000158,910.75146,940.00-603238诺邦股份2017年5月15日重大事项29.382017年8月23日31.991,75023,292.5051,415.00-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412,454,675.2989.44其中:股票412,454,675.2989.442固定收益投资12,687,111.202.75其中:债券12,687,111.202.75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4,401,677.417.467其他各项资产1,608,272.930.358合计461,151,736.83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2,612.400.00B采矿业1,696.310.00C制造业323,250,704.0470.45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38,778.240.01F批发和零售业38,950.400.01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16,036.292.03J金融业57,001,965.5012.42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3,792.910.02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178.200.01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338,000.004.43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99,278.000.50S综合32,683.000.01合计412,454,675.2989.89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0858五 粮 液459,30025,564,638.005.572000651格力电器451,10018,571,787.004.053600036招商银行718,70017,184,117.003.754601318中国平安323,20016,033,952.003.495000568泸州老窖316,40016,003,512.003.496000921海信科龙834,74814,366,013.083.137601939建设银行2,292,50014,098,875.003.078600516方大炭素973,60013,844,592.003.029600519贵州茅台28,79213,585,505.202.9610002271东方雨虹357,20013,252,120.002.89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3160汇顶科技17,521,805.603.972601318中国平安15,599,926.003.543000921海信科龙15,028,625.463.414603626科森科技14,826,001.453.365600036招商银行13,689,509.003.116601939建设银行13,555,663.003.087601398工商银行13,531,053.083.078000651格力电器13,502,425.333.069300070碧水源13,391,669.403.0410601628中国人寿12,290,941.302.7911002466天齐锂业12,235,175.962.7812000568泸州老窖11,962,619.452.7113600660福耀玻璃11,533,757.242.6214300083劲胜智能11,338,998.572.5715600977中国电影11,000,222.002.5016600519贵州茅台10,988,853.602.4917000709河钢股份10,442,804.072.3718601668中国建筑10,164,872.002.3119300296利亚德9,842,509.262.2320603179新泉股份9,815,347.952.2321000063中兴通讯9,781,325.232.2222600516方大炭素9,622,285.002.1823002035华帝股份9,046,093.542.0524600236桂冠电力8,937,437.512.0325002078太阳纸业8,822,772.002.00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186中国铁建18,356,403.074.162000725京东方A18,303,154.244.153601166兴业银行17,367,728.863.944600285羚锐制药17,161,100.693.895603160汇顶科技16,900,175.153.836601628中国人寿16,619,799.823.777600015华夏银行15,754,162.773.578601328交通银行14,199,000.003.229000709河钢股份14,181,042.143.2210601998中信银行12,978,843.102.9411600809山西汾酒12,800,443.552.9012300433蓝思科技12,643,907.982.8713002120韵达股份11,989,108.842.7214000422湖北宜化11,608,911.742.6315600028中国石化11,534,107.312.6216603626科森科技11,127,642.972.5217002511中顺洁柔11,097,759.382.5218600068葛洲坝11,074,034.882.5119600737中粮糖业10,448,891.212.3720000898鞍钢股份10,383,009.292.3621600598北大荒10,056,659.962.2822300296利亚德9,997,785.282.2723603008喜临门9,699,554.012.2024600977中国电影9,668,182.672.1925600019宝钢股份9,602,082.832.1826601668中国建筑9,302,834.412.11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874,869,763.32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875,513,532.40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10,191,104.002.22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2,496,007.200.54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12,687,111.202.77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030303国债⑶103,40010,191,104.002.222110031航信转债24,1302,496,007.200.54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56,707.322应收证券清算款1,368,006.41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81,512.425应收申购款2,046.78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608,272.9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10031航信转债2,496,007.200.54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1,9546,912.404,494,359.412.96%147,260,423.2997.0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6,881.920.004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7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2,017,034,173.3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60,433,281.47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3,416,840.12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2,095,338.89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1,754,782.70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金公司2505,720,083.8028.96%470,977.0528.96%-东吴证券1339,278,968.8019.43%315,970.5619.43%-天风证券1224,277,730.5012.84%208,870.0312.84%-财富证券2193,104,890.5411.06%179,838.9311.06%-东北证券2162,635,542.199.31%151,462.069.31%-银河证券2114,741,436.536.57%106,858.476.57%-中信建投299,327,935.305.69%92,504.425.69%-申万宏源253,054,622.933.04%49,408.613.04%-东方财富139,788,678.822.28%37,055.152.28%-东方证券314,110,465.200.81%13,141.020.81%-中泰证券1-----兴业证券1-----国金证券1-----天源证券1-----国泰君安1-----新时代证券1-----国联证券1-----华林证券2-----长城证券2-----西南证券2-----渤海证券1-----安信证券1-----光大证券1-----广发证券2-----中信证券2-----华泰证券2-----招商证券1-----方正证券1-----江海证券1-----中山证券1-----财达证券1-----湘财证券1-----中银国际2-----注:(一)2017年上半年本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交易单元。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