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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29 07:52:13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会签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基金主代码00367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1,865,962.14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力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向途张志永 联系电话400-00-95526021-62677777电子邮箱service@bobbns.comzhangzhy@cib.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95561传真service@bobbns.com021-6215921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20层邮政编码100050200041法定代表人闫冰竹高建平2.4 信息披露方式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bobbns.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26,746,887.09本期利润21,287,700.58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49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47%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3%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454,469.06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1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529,991,068.13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56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56%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81%0.02%0.90%0.06%-0.09%-0.04%过去三个月0.97%0.03%-0.88%0.08%1.85%-0.05%过去六个月1.53%0.03%-2.10%0.08%3.63%-0.05%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6年11月28日-2017年06月30日)2.56%0.05%-3.81%0.11%6.37%-0.06%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十三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31,C类000332)、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52,C类000553),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914)、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7)、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27,C类002533)、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40)、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881,C类002882)、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55)、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28)、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660,C类003661)、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45)、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73)、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17)。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杨宇俊本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8日-9杨宇俊先生,金融工程博士,北京银行博士后,具有多年债券市场投资研究经验。曾任北京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分析师,负责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研究与投资工作。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任专户投资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3日至今)、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6月17日至今)、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9 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今)、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今)、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1月28日至今)。注:1、任职日期说明:杨宇俊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在经济基本面好转、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债券市场延续调整走势,收益率先上后下。具体来看,前5个月收益率大幅上行,10年国债收益率一度摸高3.67%以上,但进入6月,在各部门强调协调监管与央行呵护流动性的利好下,风险偏好边际明显改善,债市出现回暖,长债收益率出现明显下行。报告期内,基于对债市政策面、基本面、资金面、市场情绪面等进行判断,组合维持较低的杠杆水平与久期水平,较好的规避了收益率上行带来的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中加丰裕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三季度,预计经济增长在融资收紧的拖累下将逐步回落,但幅度有限。主要由于目前需求端房地产销量维持高位,房地产投资难以出现明显下滑;工业企业利润水平保持在高位,库存水平也较低,对经济负面影响程度不大;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仍较强,金融去杠杆对经济压制尚未体现。预计整体债市收益率将进入震荡区间,长端利率的下降想要打开更大的空间和想象力,需要等待经济的进一步放缓以及美联储加息路径的调整。后续投资操作上,针对利率债,若收益率再度上行至安全区间,组合将择机拉长久期,波段操作,增强组合收益;针对信用债,重点关注短久期高票息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无。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6.4.7.1464,099.461,784,893.08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508,592,200.001,000,447,000.00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508,592,200.001,000,44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6.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6.4.7.521,685,417.106,623,324.84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6.4.7.6--资产总计1,530,741,716.561,008,855,217.9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6.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375,488.69110,402.43应付托管费125,162.8836,800.81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6.4.7.73,117.165,510.00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4.7.8246,879.70-负债合计750,648.43152,713.24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6.4.7.91,491,865,962.14998,573,870.96未分配利润6.4.7.1038,125,105.9910,128,633.72所有者权益合计1,529,991,068.131,008,702,504.6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30,741,716.561,008,855,217.92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份额净值1.0256元;基金份额总额1,491,865,962.14份。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24,431,271.721.利息收入26,069,710.6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62,942.42 债券利息收入25,853,946.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52,821.88 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3,820,747.62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6.4.7.143,820,747.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5- 衍生工具收益6.4.7.16- 股利收益6.4.7.17-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8-5,459,186.51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9-减:二、费用3,143,571.141.管理人报酬2,155,447.182.托管费718,482.36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6.4.7.205,707.505.利息支出4,094.08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4,094.086.其他费用6.4.7.21259,840.02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287,700.58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287,700.58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98,573,870.9610,128,633.721,008,702,504.6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1,287,700.5821,287,700.5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93,292,091.186,708,771.69500,000,862.87其中:1.基金申购款493,292,210.466,708,773.67500,000,984.13 2.基金赎回款-119.28-1.98-121.2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91,865,962.1438,125,105.991,529,991,068.13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夏英—————————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昕—————————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0号《关于准予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3日。本基金于2016年11月28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份额为200,091,986.54份 (含利息转份额人民币4.60份)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2)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2)回购协议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估值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基协发[2014]24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通行做法处理。估值数据应依据合法的数据来源独立取得。基本原则如下:(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资产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5)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无。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根据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无。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无 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155,447.1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3%/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18,482.36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1%/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注: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关联方名称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1,491,771,136.9999.99%998,480,884.4299.99%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兴业银行活期存款464,099.4635,376.49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上述各关联方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银行间正回购交易中不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未到期的交易所正回购交易。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508,592,200.00元,无属于第一、三层次的余额。(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1,508,592,200.0098.55其中:债券1,508,592,200.0098.55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64,099.460.037其他各项资产21,685,417.101.428合计1,530,741,716.56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无。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83,848,200.005.48其中:政策性金融债83,848,200.005.484企业债券76,978,000.005.035企业短期融资券816,169,000.0053.346中期票据512,463,000.0033.497可转债--8同业存单19,134,000.001.259其他--10合计1,508,592,200.0098.6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169703116南电SCP0021,000,000100,290,000.006.55201169873816广新控股SCP0091,000,000100,210,000.006.55301176002217陕有色SCP0011,000,000100,140,000.006.55404166006816西安高新CP0021,000,00099,880,000.006.53510165302216国电集MTN0011,000,00098,400,000.006.43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21,685,417.10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1,685,417.10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007,459,329.811,491,771,136.9999.99%94,825.150.01%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0,298.97-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研究部分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200,091,986.54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998,573,870.96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93,292,210.46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19.28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1,865,962.1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2017年6月30日,公司新任副总经理宗喆先生。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无。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今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无。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注:无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0101-20170630998,480,884.42493,290,252.57-1,491,771,136.9999.9900%注: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该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该投资者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该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