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恒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83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
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9月2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004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23,897,267.3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19,117,813.9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九次分红,2017年第七次分红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
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9月28日
除息日2017年9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9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9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
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
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
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