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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12-26 11:55:08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经与相关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基金估值方法开始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606)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