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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7 19:11:41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上证10年期国债ETF基金主代码511260交易代码511260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4日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96,474.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国债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国债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国债指数基金,是债券基金中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永梅田青联系电话021-31081600转010-67595096电子邮箱xinxipilu@gtfund.comtianqing1.zh@ccb.com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010-67595096传真021-31081800010-66275853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tfund.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674,528.96本期利润438,211.26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5418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5%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546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8,722,106.31期末基金份额净值98.449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2017年8月4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01。(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尚不满一年。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2.00%0.14%-1.32%0.11%-0.68%0.03%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55%0.12%-1.01%0.10%-0.54%0.02%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未满一年。(二)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6个月建仓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注:2017年计算期间为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韩哲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国泰货币市场、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国泰利是宝货币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国泰瞬利货币ETF、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国泰润享纯债债券的基金经理2017-08-04-8年硕士。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在旻盛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交易员。2011年9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起任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兼任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兼任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润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黄志翔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信用债券、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润鑫纯债、国泰瞬利货币ETF、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经理2017-08-29-8年学士。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在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员。2013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兼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兼任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兼任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债券市场收益率中枢不断抬升,基本面企稳、金融监管趋严、货币边际收紧成为影响债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第一,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限产推动下,工业品价格抬升,工业企业盈利能力改善,同时财政支出增速加快,基建投资增速保持高位,共同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于2017年下半年企稳,全年市场对经济基本面预期不断修正,债券收益率波动较大。第二,2017年4月银监会下发系列监管文件,强监管旨在整顿行业乱象,银行委外投资、违规加杠杆等行为成为新一轮监管重点,“监管风暴”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大幅抬升,信用利差迅速走扩。第三,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接连上调,尽管存在美联储加息的影响,但货币稳健中性、维持紧平衡的格局进一步打击市场货币宽松预期。作为跟踪标的指数的被动型基金,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选取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国债构建组合。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在2017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1.0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经济仍有下行风险,对全年利率走势形成支撑。鉴于供给侧改革的延续,预计2018年制造业投资增速仍在低位。地产调控对销售的冲击正逐渐传导到地产投资,2018年棚改计划进行580万套,叠加三四线城市低库存推动,或对地产投资形成一定支撑。严格规定PPP入库标准,叠加大资管新规下通道和非标融资受限影响,基建托底不易。另一方面,金融去杠杆将继续推进,但其与缓解企业融资难、防范系统性风险等矛盾将互相钳制,意味着协同监管、疏堵结合以减缓政策冲击的监管思路将延续,监管对债市的冲击并未消除、但也不宜夸大。全年来看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风险,通胀回升也不可持续,监管靴子落地的背景下,债市有望蓄势待发、迎来曙光,收益率回归基本面本源的定价核心,或将打开利率下行空间。策略上,债市经历1年多持续调整后,当前短久期信用债绝对收益率已处于历史高位,或是较好的确定收益型品种,此外,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基本面下行风险带来的投资机会。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过超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已恢复至五千万元以上。§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 审计报告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5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7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23,971,914.39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38,125.37交易性金融资产12,225,145.7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2,225,145.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350,211.18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196,119.11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58,781,515.7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14,952.43应付托管费4,984.14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4,472.87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35,000.00负债合计59,409.44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59,644,416.02未分配利润-922,309.71所有者权益合计58,722,106.3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8,781,515.75注:(一)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98.449元,基金份额总额596,474.00份。(二)财务数据的实际编制区间为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尚不满一年。7.2 利润表会计主体: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一、收入740,831.451.利息收入852,157.1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84,702.76债券利息收入412,269.71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55,184.68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11,416.30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11,416.3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6,317.7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3,575.70减:二、费用302,620.191.管理人报酬95,467.242.托管费31,822.45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905.97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172,424.53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38,211.26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8,211.26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无上年度可比区间。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8,647,480.00-218,647,480.00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38,211.26438,211.26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59,003,063.98-1,360,520.97-160,363,584.95其中:1.基金申购款46,997,885.51-843,473.7146,154,411.802.基金赎回款-206,000,949.49-517,047.26-206,517,996.7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9,644,416.02-922,309.7158,722,106.31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无上年度可比区间。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向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倪蓥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号文《关于准予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590号文《关于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18,647,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8,647,48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0.00份基金份额。根据《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4日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218,647,480.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2,186,474.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20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260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于2017年8月24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国债和备选成份国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批准报出。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7.4.4.1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7.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1)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7.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7.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7.4.4.12 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7.4.6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95,467.24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1,822.45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376,900.00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376,900.00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63.19%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建设银行5,971,914.3969,885.37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活期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约定利率计息。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2,225,145.7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基金申购款于2017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46,154,411.80元,其中包括以债券支付的申购款1,000,490.96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45,153,920.84元。 (3)除公允价值和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12,225,145.7020.80其中:债券12,225,145.7020.80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350,211.1838.02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3,971,914.3940.788其他各项资产234,244.480.409合计58,781,515.75100.00注:上述债券投资包括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12,225,145.7020.82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12,225,145.7020.82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957217国债1891,4108,914,303.2015.18201956417国债1024,1502,341,342.503.99317001017附息国债1010,000969,500.001.65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38,125.37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196,119.11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34,244.48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4651,282.74485,114.0081.33%111,360.0018.67%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6,900.0063.19%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044.0010.40%3阳光资产-工商银行-阳光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34,860.005.84%4朱华强11,110.001.86%5王和贵7,010.001.18%6上海喜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喜世润聚源1号再平衡私募投资基金6,710.001.12%7张婕珂6,000.001.01%8赵玉学5,000.000.84%9戴亮3,700.000.62%10谢冬生2,730.000.46%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0.000.00%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2,186,474.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186,474.00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470,000.00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060,000.00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96,474.00§11重大事件揭示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2017年2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勇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唐建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1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变更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对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54,000.00元。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针对上海证监局于2017年向公司出具的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及说明,并认真完成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能力。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招商证券2-----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招商证券104,943,422.50100.00%----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376,900.00-376,900.0063.19%2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9月20日-850,000.00850,000.00--产品特有风险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