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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8 15:23:32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场内简称中创100基金主代码15994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493,705.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5年6月25日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相当,以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定期调整: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中创10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不定期调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中创100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中创100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货币市场工具对基金资产进行流动性管理。在满足安全性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基金拟投资于新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业绩比较基准中创100指数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豫皓郭杰联系电话0755-883990150755-82943666电子邮箱lyh@cryuantafund.comtgb@cmschina.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0-1000-8995565传真0755-883990450755-8296079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ryuantafund.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6,520,488.95-11,466,768.34-107,830,886.12本期利润9,075,749.14-30,103,911.76-103,762,668.14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982-0.5198-1.0948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15%-24.51%-27.45%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2015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7761-1.6309-1.438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4,188,199.79103,991,990.81123,479,073.00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9751.7932.375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30%1.08%0.24%1.11%-0.54%-0.03%过去六个月6.18%0.99%7.19%1.01%-1.01%-0.02%过去一年10.15%0.93%11.20%0.94%-1.05%-0.01%过去三年0.00%1.98%0.00%2.04%0.00%-0.06%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9.67%1.98%-36.06%2.04%-3.61%-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46号文批准,于2013年1月17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公司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台湾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占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李武群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9年曾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统计分析岗、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和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2016年4月20日起担任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20日起担任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2日起担任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研究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的实施效果评估与监察稽核、信息披露和报告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所有投资品种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公平交易原则,同时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防止利益输送的发生。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在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旗下组合的同向交易情况正常,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上半年,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代表的小盘成长股板块盘持续低位震荡,以富时中国A5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板块整体呈持续上涨趋势;下半年,大盘股加速上涨,屡创新高,并带动中小盘股走出一波反弹行情。2017年,创业板指数下跌10.67%,中小板指数上涨16.73%,上证综指上涨6.56%,沪深300指数上涨21.78%,上证50指数上涨25.08%,富时A50指数上涨32.35%,中创100指数上涨11.20%。中信一级29个行业中食品饮料(54.57%)、家电(44.94%)、煤炭(19.31%)板块走势较强,涨幅较大;而纺织服装(-23.02%)、计算机(-18.81%)、传媒(-21.65%)板块走势明显较弱,跌幅居前。本基金作为被动指数型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中创100指数,取得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9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0%。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中创100指数,是由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中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100只股票组成,它综合反映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重点上市公司的运行状况。中小创板块成分股以成长性的小市值股票为主,所属行业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虽然其估值水平普遍较高,但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依然值得期待,中小创板块投资价值依然十分明显。 本基金作为一只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该机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德师报(审)字(18)第P01797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收件人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润元大中创100ETF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润元大中创100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强调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信息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润元大中创100ETF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负责评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计划清算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润元大中创100ETF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润元大中创100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润元大中创100ETF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许湘照 吴迪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3月27日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781,615.201,230,517.71结算备付金396.97393.32存出保证金1,691.843,371.00交易性金融资产63,788,396.84103,004,314.05其中:股票投资63,788,396.84103,004,314.05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80,572.12234,877.22应收利息414.98629.01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64,653,087.95104,474,102.3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27,477.0847,653.02应付托管费5,495.429,530.59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1,915.6624,927.89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420,000.00400,000.00负债合计464,888.16482,111.50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106,377,669.58189,859,395.33未分配利润-42,189,469.79-85,867,404.52所有者权益合计64,188,199.79103,991,990.8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653,087.95104,474,102.31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975元,基金份额总额32,493,705.00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10,174,353.74-28,713,053.321.利息收入12,749.2323,218.1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749.2323,218.10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5,434,633.58-9,943,268.6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157,549.76-10,815,930.51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722,916.18872,661.8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596,238.09-18,637,143.42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55,859.31减:二、费用1,098,604.601,390,858.441.管理人报酬7.4.8.1.1428,197.19558,229.332.托管费7.4.8.1.285,639.44111,645.88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54,767.97110,983.23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530,000.00610,000.0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075,749.14-30,103,911.76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075,749.14-30,103,911.7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89,859,395.33-85,867,404.52103,991,990.81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9,075,749.149,075,749.14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3,481,725.7534,602,185.59-48,879,540.16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83,481,725.7534,602,185.59-48,879,540.1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6,377,669.58-42,189,469.7964,188,199.79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70,216,636.37-46,737,563.37123,479,073.00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0,103,911.76-30,103,911.76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9,642,758.96-9,025,929.3910,616,829.57其中:1.基金申购款114,582,760.98-47,438,857.3067,143,903.682.基金赎回款-94,940,002.0238,412,927.91-56,527,074.11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89,859,395.33-85,867,404.52103,991,990.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孙晔伟______ ______黄晓芳______ ____黄晓芳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63号《关于准予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81,339,000.00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032987_H08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1,376,296.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296.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创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创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创100指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募集成立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联接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自2017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华润元大中创100ETF联接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28,197.19558,229.33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8,429.02168,627.85注:(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当年天数。(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85,639.44111,645.88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关联方名称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华润元大中创100ETF联接基金6,257,616.0019.2579%18,509,476.0031.916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招商证券781,615.2012,403.211,230,517.7122,380.77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期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300104乐视网2017年4月17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15.332018年1月24日13.8092,6002,134,787.481,419,558.00-002739万达电影2017年7月4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52.04--18,5901,566,160.16967,423.60-300156神雾环保2017年7月17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4.162018年1月17日21.7425,100815,239.21606,416.00-002470金正大2017年10月25日重大事项停牌9.152018年2月9日8.2450,500454,387.83462,075.00-300383光环新网2017年11月7日重大事项停牌13.192018年3月19日14.5131,800581,213.96419,442.00-002004华邦健康2017年12月14日重大事项停牌6.732018年3月14日7.3039,351422,593.26264,832.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附注7.4.4.5。②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59,648,650.01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4,139,746.83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的余额为98,260,715.27元,第二层级4,743,598.78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③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除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外,其他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层次归入第二层级。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63,788,396.8498.66其中:股票63,788,396.8498.66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82,012.171.218其他各项资产82,678.940.139合计64,653,087.95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5.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15海康威视90,6303,534,570.005.502300498温氏股份101,7652,432,183.503.793002304洋河股份15,2971,759,155.002.744002027分众传媒120,0001,689,600.002.635002230科大讯飞27,9151,650,893.102.576002594比亚迪23,0001,496,150.002.337300104乐视网92,6001,419,558.002.218002450康得新61,3811,362,658.202.129002008大族激光24,1011,190,589.401.8510002024苏宁云商94,5001,161,405.001.81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300136信维通信1,358,197.001.312002027分众传媒1,184,515.001.143002085万丰奥威1,027,687.760.994002572索菲亚973,690.000.945002508老板电器930,701.000.896002044美年健康883,496.000.857300156神雾环保834,727.000.808002558巨人网络797,167.600.779002797第一创业729,445.000.7010002092中泰化学701,930.000.6711002271东方雨虹574,262.000.5512002714牧原股份506,913.000.4913300296利亚德498,796.000.4814002594比亚迪432,457.000.4215002050三花智控422,158.000.4116002352顺丰控股410,146.000.3917300355蒙草生态400,920.000.3918002013中航机电393,298.500.3819002019亿帆医药388,350.000.3720300498温氏股份348,715.200.34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50康得新729,083.000.702002410广联达605,471.560.583002129中环股份580,498.000.564002024苏宁云商553,564.000.535300146汤臣倍健508,149.000.496002415海康威视430,531.000.417300498温氏股份424,098.000.418002701奥瑞金378,365.920.369300079数码科技369,677.000.3610300170汉得信息345,531.000.3311002489浙江永强337,149.000.3212002142宁波银行333,257.000.3213300273和佳股份311,442.000.3014002276万马股份310,172.000.3015002460赣锋锂业297,443.000.2916300431暴风集团295,185.060.2817300070碧水源293,720.000.2818300244迪安诊断292,532.260.2819002304洋河股份290,919.000.2820002673西部证券287,961.000.28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16,695,534.59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8,759,839.13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股指期货。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暂无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691.842应收证券清算款80,572.12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414.98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82,67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300104乐视网1,419,558.002.2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1,37123,700.736,868,625.0021.14%25,625,080.0078.86%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王玉波610,978.001.88%2刘德610,955.001.88%3上海敬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610,937.001.88%4汤跃庆388,284.001.19%5王大为366,576.001.13%6李宏305,542.000.94%7陈南冰305,539.000.94%8黄本国305,486.000.94%9吴文玉305,482.000.94%10钱中明302,764.000.93%11华润元大中创100ETF联接基金6,257,616.0019.2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0.00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381,376,296.0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7,993,705.00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5,500,000.00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493,705.00 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2月13日,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由林瑞源先生变更为孙晔伟先生;2017年7月5日,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李仆先生为副总经理、李东育先生为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2日,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督察长由何特先生变更为刘豫皓先生。上述变更已按照规定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并进行公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将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应支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50,000.00元,该审计机构自2017年9月22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兴业证券135,302,475.00100.00%32,876.81100.00%-招商证券1-----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的基金交易单元没有发生变化,其中招商证券的交易单元仅用于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兴业证券------招商证券------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个人-------中创100ETF联接基金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4日18,509,476.00248,140.0012,500,000.006,257,616.0019.26%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经采取措施,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并公平对待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产品流动性风险、大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波动风险等特有风险。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