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8 15:22:40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主代码00221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8日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16,604,448.62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国家政策导向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在沪深港三地证券市场中优选出具备估值优势或成长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货币政策分析、不同行业发展趋势等分析判断,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金融产品的收益及风险特征,动态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和港股两地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1)A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对于国内A股选择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在行业发展趋势中选择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1)行业精选策略本基金主要从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生命周期两个层次来分析不同行业的周期性属性。本基金基于“投资时钟理论”对宏观经济周期进行分析,根据不同行业在宏观经济周期各阶段的表现进行最优配置。本基金还将根据行业本身的生命周期分析,重点加强对成长期行业和成熟期行业的配置。2)股票精选策略本基金对精选行业内的个股选择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①定量方式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②定性方式本基金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综合考察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重点投资具有较高进入壁垒、在行业中具备比较优势的公司,并坚决规避那些公司治理混乱、管理效率低下的公司,以确保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2)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重点挑选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的主题,然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受益于经济结构转型及相关主题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股票。1)主题及行业发掘本基金通过投资研究团队持续关注政府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因素、产业振兴计划等政府政策导向来发掘具有以下特性的行业: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享有强劲的长期增长;具有高进入壁垒和健康的竞争格局;受益于政策支持;新兴行业以及有升级潜力的行业;具有催化剂的行业。2)股票精选策略对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分析,其中主要关注:①采用预期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及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方法优选出财务透明稳健、管理出色且成长性较好的个股。②低估值、相对于A股折价或股价没有充分反映投资价值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③相对于A股较为稀缺或具有独特投资属性的公司。④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⑤具有股价催化剂、具有估值重估潜力的股票。3、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配置:基于宏观经济趋势性变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2)期限结构配置:基于数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基于各个投资品种具体情况,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5、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将运用期权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正股价格走势,并结合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X45%+恒生指数X45%+中证全债指数X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黄乐军贺倩联系电话021-38429808010-66060069电子邮箱huanglejun@zhfund.comtgxxpl@a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021-3878978895599传真021-68419525010-681218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hfund.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9,161,851.20本期利润-20,376,278.04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11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00%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4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02,567,558.00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64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1.61%1.51%-5.63%1.05%4.02%0.46%过去三个月2.95%1.33%-5.97%0.94%8.92%0.39%过去六个月0.00%1.41%-6.85%1.00%6.85%0.41%过去一年23.71%1.25%4.05%0.82%19.66%0.43%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8.47%1.00%21.48%0.72%36.99%0.28%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注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45%+恒生指数×45%+中国全券指数×10%,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还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我们选取市场认同度很高的沪深300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国全债指数作为计算业绩基准指数的基础指数。我们根据本基金在一般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加权的权重,选择45%作为基准指数中沪深股票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同样选择45%作为基准指数中港股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并选择10%作为债券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以使业绩比较更加合理。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每日按照45%、45%、10%的比例对基础指数进行再平衡,然后得到加权后的业绩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4只。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林翠萍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8日-20年林翠萍女士,美国斯克兰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助理,京华(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营部交易员,保诚(瀚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富鼎(中国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研处协理,联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南永昌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经理,金鼎(联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顿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未来资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2015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投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姚晨曦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8日-11年姚晨曦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二级分析师。2009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师、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全球股票市场迎来剧烈震蘯,一方面,全球经济持续回温,支撑股市的上行;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担心美联储升息步伐可能超预期,更加偏紧,加上特朗普政府挑起全球贸易摩擦,使得经济增长蒙上阴影,风险偏好下降,市场随之起伏震蘯。今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12.90%;恒生指数整体下跌3.2%。港股方面,上半年行情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投资者情绪高亢,恒生指数延续2017年的上涨惯性,指数创历史新高,1月26日达到33154点,19个交易日涨幅达到10.8%。第二阶段是2月初的调整。出于对通胀抬头的担忧,美股1月底至2月初暴跌,国债收益率出现飙升,拖累香港市场整体下跌,11个交易日下跌11.1%。第三个阶段,春节后市场反弹,但3月中旬开始,受海外一连串的负面因素打压,包括中美贸易争端的逐步升级,以及美国Facebook等科技股出现一些负面消息,恒指持续在3万点至3万1500点区间震荡。第四阶段,6月初开始,受经济数据不如预期、棚改政策调整传闻、人民币贬值以及贸易战升级等因素影响,市场突破震荡区间,出现有一定程度的单边调整,14个交易日下跌9.6%。今年上半年企业盈利是推动港股上涨的唯一驱动力,教育、医药、建材、商贸零售和食品饮料等盈利稳定的行业表现较好,估值也有一定扩张。去年表现较好的汽车、保险和电子元器件受行业一些负面因素影响,估值受到抑制。我们对香港股市下半年总体的走势判断,还是比较审慎乐观看待。因此,基金投资维持适度的谨慎,投资方向没有太大改变,仍维持均衡的资产配置,选股方向将朝下半年成长动能较显著的公司为主;另外,也会留意政策利好方向的投资机会。基本上维持成长与价值并重策略。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464元(累计净值1.584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6.85个百分点。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未来,我们认为下半年仍然有不稳定因素,包括:1、中美贸易摩擦或成持久战;2、美国加息、欧洲债务风险上升,欧美股市或仍可能高波动;3、中国去杠杆带来的累计风险,如经济减速、信用违约风险等。不过我们认为上述因素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边际下降,估值已经很大程度上有所反应。下半年港股市场的正面因素来自于:1、美国经济复苏势头有望延续,且存在超预期;2、为了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国或加大维稳和对冲力度,中国经济依然有较强的韧劲;3、业绩增长仍将驱动2018年股市上涨。我们预计港股上市公司整体盈利增长仍有15%增长,但恒指上半年下跌3.22%,未来盈利仍有机会驱动指数上涨;4、港股本身估值仍然偏低。目前港股对于TTM市盈率11.2倍,低于2007年同点位约22倍的估值,同时也低于美股的24倍。最后,港股市场制度改革红利仍有待释放,包括港股发行制度改革,预期上市规则的修改将显著提升港交所的吸引力,有利于吸引企业赴港上市,对港股的估值也有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们对港股整体市场中长期相对乐观的看法信心。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133,196,629.32155,664,219.04结算备付金2,622,037.9314,203,166.98存出保证金1,090,663.54122,499.54交易性金融资产772,643,722.12662,804,947.33其中:股票投资772,643,722.12662,804,947.33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23,286.9042,595.09应收股利2,506,490.1010,103.56应收申购款453,356.81673,399.88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912,536,186.72833,520,931.4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7,138,623.3949,542,300.44应付赎回款1,286,632.418,365,435.52应付管理人报酬1,075,863.05833,218.47应付托管费179,310.49138,869.75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22,245.67536,668.66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65,953.7174,811.75负债合计9,968,628.7259,491,304.59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616,604,448.62528,648,843.35未分配利润285,963,109.38245,380,783.48所有者权益合计902,567,558.00774,029,626.8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12,536,186.72833,520,931.42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64元,基金份额总额616,604,448.62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9,683,352.6232,989,721.131.利息收入564,775.4096,921.7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74,824.6996,921.75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89,950.71-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1,025,270.41119,566.4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7,117,524.17-1,629,795.34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6,092,253.761,749,361.8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14,426.8432,660,798.35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991,569.23112,434.55减:二、费用10,692,925.422,092,819.541.管理人报酬7,236,670.841,501,673.452.托管费1,206,111.81250,278.983.销售服务费6.4.8.2.3--4.交易费用2,073,414.28192,440.00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176,728.49148,427.11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376,278.0430,896,901.5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376,278.0430,896,901.5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28,648,843.35245,380,783.48774,029,626.8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0,376,278.04-20,376,278.04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7,955,605.2760,958,603.94148,914,209.21其中:1.基金申购款496,484,558.44249,120,483.77745,605,042.212.基金赎回款-408,528,953.17-188,161,879.83-596,690,833.00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16,604,448.62285,963,109.38902,567,558.00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71,057,867.7616,740,984.70187,798,852.4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30,896,901.5930,896,901.5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190,114.49-822,638.17-5,012,752.66其中:1.基金申购款29,521,697.645,932,107.1135,453,804.752.基金赎回款-33,711,812.13-6,754,745.28-40,466,557.41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6,867,753.2746,815,248.12213,683,001.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杨皓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745号《关于准予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530,126.56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16]第4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570,748.8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622.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45%+恒生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6.4.6 税项6.4.6.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5 境外投资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762,816,544.1168.27%76,474,466.3870.63% 6.4.8.1.2 债券交易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6.4.8.1.3 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80,000,000.00100.00%-- 6.4.8.1.4 权证交易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622,143.7769.01%--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62,339.2770.96%30,202.6465.96%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7,236,670.841,501,673.45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614,552.5199,749.0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206,111.81250,278.98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3,196,629.32399,779.2424,360,646.4691,378.31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772,643,722.1284.67其中:股票772,643,722.1284.67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5,818,667.2514.887其他各项资产4,073,797.350.458合计912,536,186.72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21,582,421.722.39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639,572.000.51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26,221,993.722.91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 基础材料--B 消费者非必需品160,934,416.0017.83C 消费者常用品23,556,800.002.61D 能源--E 金融211,131,359.0023.39F 医疗保健87,725,815.009.72G 工业--H 信息技术240,523,954.0026.65I 电信服务--J 公用事业401,380.000.04K 房地产22,148,004.402.45合计746,421,728.4082.70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700腾讯控股207,60068,925,276.007.64202382舜宇光学科技403,60049,679,124.005.50302318中国平安701,00042,669,870.004.73402018瑞声科技403,00037,543,480.004.16500939建设银行5,979,00036,531,690.004.05601177中国生物制药3,526,50035,793,975.003.97701093石药集团1,730,00034,565,400.003.83800388香港交易所163,70032,571,389.003.61901398工商银行6,309,00031,229,550.003.461000175吉利汽车1,636,00028,073,760.003.11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939建设银行41,700,431.775.39200700腾讯控股37,588,253.604.86302018瑞声科技35,534,120.154.59401398工商银行21,230,434.132.74501628禹洲地产20,529,411.022.65602382舜宇光学科技18,741,219.852.42706169宇华教育17,956,183.242.32801177中国生物制药17,929,223.882.32902318中国平安17,236,408.572.231000522ASM PACIFIC17,102,770.052.211103888金山软件16,674,416.942.151206808高鑫零售16,408,840.882.121300285比亚迪电子16,161,787.372.091401347华虹半导体14,354,766.521.851500175吉利汽车13,652,053.811.761601813合景泰富13,592,364.161.761700388香港交易所13,141,941.031.701800200新濠国际发展12,769,750.061.651900027银河娱乐10,369,936.351.34200192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10,364,661.621.34注: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股票金额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2202万科企业24,820,973.543.21200700腾讯控股23,986,960.543.10302382舜宇光学科技21,254,059.632.75400285比亚迪电子20,528,326.042.65500966中国太平17,798,410.962.30600288万洲国际17,275,135.412.23700200新濠国际发展17,005,454.672.2080192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16,433,962.952.12900688中国海外发展16,161,277.632.091001530三生制药15,550,276.662.011101044恒安国际14,468,373.501.871201347华虹半导体13,719,331.611.771301628禹洲地产13,269,617.401.711401478丘钛科技12,152,219.881.571502018瑞声科技11,954,025.891.541601813合景泰富11,227,120.641.451701093石药集团10,313,657.371.3318601336新华保险10,287,423.001.331902607上海医药9,768,330.671.262001728正通汽车9,115,519.841.18注: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股票金额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622,754,048.18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494,583,322.38注:本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都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090,663.54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2,506,490.104应收利息23,286.905应收申购款453,356.81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4,073,797.3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0,37230,267.25492,356,077.7979.85%124,248,370.8320.1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36,888.590.0546%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8日 )基金份额总额221,570,748.81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28,648,843.35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96,484,558.44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08,528,953.17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16,604,448.62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免去杨皓鹏先生代理督察长职务,聘任黄乐军先生担任督察长职务。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募集申请。公司高度重视,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持续进行全面整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已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前任总经理黄鹏及前任督察长王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黄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王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目前公司已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国联证券1762,816,544.1168.27%622,143.7769.01%-中金公司2219,299,685.3919.63%169,546.8418.81%-兴业证券2135,221,141.0612.10%109,773.5612.18%-川财证券1-----方正证券1-----浙商证券1-----中泰证券1-----第一创业证券1-----海通证券1-----国泰君安1-----新时代证券2-----华西证券1-----银河证券2-----招商证券1-----宏源证券1-----民生证券2-----国信证券1-----西南证券1-----渤海证券1-----安信证券1-----光大证券1-----东兴证券1-----中信建投1-----华宝证券1-----长江证券1-----中信证券2-----华创证券2-----东北证券1-----平安证券1-----长城证券1-----注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应我方委托完成的课题研究或专项培训等。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注2:本报告期内新增了国盛公司的上海和深圳交易单元。注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注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80,000,000.00100.00%--中金公司------兴业证券------川财证券------方正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新时代证券------华西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信证券------西南证券------渤海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华宝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华创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8-2-12至2018-6-3096,148,107.91135,123,729.440.00231,271,837.3537.51%产品特有风险1、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 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