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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8 23:07:54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 永赢盛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2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7,391,068.1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赢盛益债券A 永赢盛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287 00628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57,387,337.58份 3,730.6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果,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进行前瞻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灵活应用各种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随着时间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且预期未来趋于平坦化;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布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信用策略。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资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资质变化策略:发行人信用资质发生变化后,我们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资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3、互换策略。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互换策略分为两种: 1)替代互换。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2)市场间利差互换。一般在公司信用债和国家信用债之间进行。如果预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如果预期信用利差缩小,则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4、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以及债券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毛慧 朱巍 联系电话 021-51690145 0571-87659806 电子邮箱 maoh@maxwealthfund.com zhuwei@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1690111 95527 传真 021-51690177 0571-88268688 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27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31日 永赢盛益债券A 永赢盛益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85,618.51 24.11 本期利润 8,187,404.04 30.0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8 0.007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97% 0.7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5% 0.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668,984.88 23.6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9 0.00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68,075,171.76 3,760.2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5 1.007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85% 0.7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1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永赢盛益债券A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04% 1.99% 0.05% -1.2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85% 0.03% 2.21% 0.05% -1.36% -0.0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永赢盛益债券C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3% 0.04% 1.99% 0.05% -1.26%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9% 0.03% 2.21% 0.05% -1.42% -0.02%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1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中。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1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中。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图中列示的2018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注:图中列示的2018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1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80号),随后,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取得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13]008号),并于2013年11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此后,于2013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编号A087),并于2017年3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信用代码为91330200717885432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14年8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点伍亿元增至人民币贰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贰亿元增至人民币玖亿元。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49%,利安资金管理公司持股28.5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即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惠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润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荣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裕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通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昌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永赢伟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乔嘉麒 基金经理 2018-09-14 - 9 乔嘉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9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交易员,从事债券及固定收益衍生品自营交易、自营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史浩翔 基金经理 2018-12-06 - 5 史浩翔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5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广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利率及衍生品自营交易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基金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基金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于可能导致涉嫌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也制定并落实了严格的管理:(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取"未委托数量比例法",通过系统的公平交易模块实现公平交易;(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基金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后分析,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以上提到的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基金经理须提出申请并阐明具体原因,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严格的公平性审核;(4)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或严格依据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须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风险管理部开展定期分析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本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非连续竞价交易的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部在每个季度的公平交易与异常交易稽核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授权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交易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每季度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显著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中美贸易摩擦反复,外需疲弱,内需中房地产和制造业增速韧性较强,与经济增速基本持平,而基建投资增速则大幅下滑。央行货币政策中性偏松,市场资金面整体较为充裕。债券市场全年整体表现较好,收益率震荡下行。基金在建仓期初期保持短久期资产配置,进入四季度后,本基金对债券市场走势保持乐观判断,资产组合久期和杠杆率均明显提高,以配置金融债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永赢盛益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5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1%;截至报告期末永赢盛益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9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9年,外部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个部门,加杠杆的空间有限,具体表现在:基建投资在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仍然被严控的情况下,如果不能突破现有的资金预算约束,独木难支;作为民间投资的中枢房地产仍然处于调控状态,而居民负债率已然较高,继续加杠杆能力有限。由于基数效应,工业品通缩趋势基本确立,通胀预计走低,支持货币政策将保持宽松。不过社融增长在年初出现了初步企稳的迹象,虽然宽信用仍然任重道远,但在持续的政策发力之下,随着社融和货币增速的企稳,经济增速的下行将趋于减缓。总的来说,我们偏向于认为2019年利率仍将处于下行趋势中,债券市场仍有望取得高于历史平均水平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人进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固定收益投资的分管领导、权益投资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的分管领导、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以上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的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1,046,019.2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619,746,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619,74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9,434,804.7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680,226,824.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047,263.42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5,802.58 应付托管费 105,267.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0.6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7,007.7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533,550.0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19,000.00 负债合计 412,147,892.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57,391,068.1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687,863.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8,078,932.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80,226,824.01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5元,基金份额总额1,257,391,068.1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85元,份额总额1,257,387,337.58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79元,份额总额3,730.61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生效。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217,743.54 1.利息收入 8,115,075.3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84,724.11 债券利息收入 6,419,788.1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10,563.0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76.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76.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101,791.5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减:二、费用 2,030,309.4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11,651.52 2.托管费 7.4.10.2.2 237,217.1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16 4.交易费用 7.4.7.19 3,525.00 5.利息支出 958,513.5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58,513.55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119,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87,434.1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187,434.1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 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02,616.55 - 200,002,616.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187,434.13 8,187,434.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57,388,451.64 2,500,429.68 1,059,888,881.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7,387,571.60 2,608,428.40 1,119,996,000.00 2.基金赎回款 -59,999,119.96 -107,998.72 -60,107,118.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57,391,068.19 10,687,863.81 1,268,078,932.0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芦特尔—————————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郑凌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虞俏依—————————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7.4.1 基金基本情况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64号《关于准予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12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090672_B1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0,002,615.32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23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0,002,616.55元,折合200,002,616.55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199,998,775.93份,C类3,840.62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对于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7.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8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 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2) 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 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2) 回购协议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8)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7.4.6.1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7.4.6.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7.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 ("利安资金")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赢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7.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11,651.5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37,217.18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永赢盛益债券A 永赢盛益债券C 合计 永赢基金 0.00 2.16 2.16 合计 0.00 2.16 2.16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永赢盛益债券A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浙商银行 199,043,590.76 15.8299% 宁波银行 60,000,000.00 4.7718%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永赢盛益C。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0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46,019.28 35,451.8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411,047,263.4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0358 14进出58 2019-01-02 101.50 87,000 8,830,500.00 140358 14进出58 2019-01-03 101.50 3,000 304,500.00 140358 14进出58 2019-01-08 101.50 10,000 1,015,000.00 140445 14农发45 2019-01-08 101.45 500,000 50,725,000.00 160215 16国开15 2019-01-03 99.76 100,000 9,976,000.00 180208 18国开08 2019-01-02 101.83 135,000 13,747,050.00 1820057 18台州银行小微01 2019-01-07 100.42 70,000 7,029,400.00 1820058 18长沙银行01 2019-01-03 100.62 33,000 3,320,460.00 1820072 18贵州银行绿色金融01 2019-01-07 99.76 1,000,000 99,760,000.00 1828016 18民生银行01 2019-01-03 100.24 1,200,000 120,288,000.00 111814245 18江苏银行CD245 2019-01-07 97.48 1,031,000 100,501,880.00 合计 4,169,000 415,497,79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 公允价值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7.4.10.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619,746,000.0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7.4.10.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7.4.10.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7.4.10.2 承诺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7.4.10.3 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19,746,000.00 96.40 其中:债券 1,619,746,000.00 96.4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046,019.28 3.04 8 其他各项资产 9,434,804.73 0.56 9 合计 1,680,226,824.0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04,952,000.00 110.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3,644,000.00 14.4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14,794,000.00 16.94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9,746,000.00 127.7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14245 18江苏银行CD245 2,000,000 194,960,000.00 15.37 2 1828016 18民生银行01 1,200,000 120,288,000.00 9.49 3 1820081 18海峡银行01 1,200,000 119,700,000.00 9.44 4 1828014 18兴业绿色金融01 1,000,000 100,700,000.00 7.94 5 1820067 18天津银行03 1,000,000 100,580,000.00 7.9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5870万元、200万、2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434,804.7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34,804.7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永赢盛益债券A 81 15,523,300.46 1,257,386,571.60 100.00% 765.98 0.00% 永赢盛益债券C 153 24.38 0.00 0.00% 3,730.61 100.00% 合计 234 5,373,466.10 1,257,386,571.60 100.00% 4,496.59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永赢盛益债券A 726.18 0.00% 永赢盛益债券C 2,520.51 67.56% 合计 3,246.69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永赢盛益债券A 0~10 永赢盛益债券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永赢盛益债券A 0~10 永赢盛益债券C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永赢盛益债券A 永赢盛益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9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199,998,775.93 3,840.6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7,387,571.60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9,999,009.95 11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7,387,337.58 3,730.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经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翔先生、李永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网站登载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监局报备。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金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 -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913 - 20181022 0.00 60,000,000.00 0.00 60,000,000.00 4.77% 2 20180913 - 20181231 0.00 499,207,424.84 0.00 499,207,424.84 39.70% 3 20180913 - 20181022 0.00 59,999,000.00 59,999,000.00 0.00 0.00% 4 20181023 - 20181231 0.00 299,459,972.05 0.00 299,459,972.05 23.82%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存在可能因投资者的大额申购或赎回造成基金份额波动的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