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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9-04 17:53:4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2日17:00止。2019年9月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8月9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48,053,857.64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5,341,735.4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2.74%,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5,341,735.45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终止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19年9月3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2000

合计 52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9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在披露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