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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旭光电(000413)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9-12-06 10:43:0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9年12月5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ETF除外)对停牌股票“东旭光电”(证券代码:000413)按照1.65元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对其持有的目标ETF按照估值日目标ETF基金份额净值考虑目标ETF持有的“东旭光电”估值调整影响后的净值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