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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2-20 07:41: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月17日,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1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1月17日,本基金总份额为738,059,917.95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53,503,690.0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4.99%,达到法定表决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53,503,690.04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5,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55,000.00

二、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月19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关于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前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获《关于准予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68号文)。

2、转型选择期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本基金转型选择期期间为2020年2月21日(含该日)至2020年3月19日(含该日)。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期间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免收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选择期豁免《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详细安排请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3、《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 2020年3月20日)起,《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基金代码不变(基金代码:004389)。

基金管理人将在《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4、转型后申购、赎回业务的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 2020年3月20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安排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