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本基金将对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份额”, 场内简称:“创业50”,交易代码:160420)、华安创业板50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交易代码:150304)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20年2月25日,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97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20年2月26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20年2月26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本基金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将分别对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此类不定期折算不改变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比例为1:1;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份额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与新增的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两类份额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具体折算如下:
1、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此类不定期折算不改变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2、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A.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份额配比数保持1:1的配比;
B.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
C.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
D.份额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与新增的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
■
3、华安创业板50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
■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则各持有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份额(参考)净值 基金份额数 份额(参考)净值 份额数 新增场内母份额
华安创业板50份额 1.5000元 100,000份 1.0200元 100,000份 47,058份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 1.0200元 100,000份 1.0200元 100,000份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1.9800元 100,000份 1.0200元 100,000份 94,117份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2月2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2月2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暂停交易,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2月2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但仍需遵循基金管理人2019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场内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和恢复场外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暂停场外转场内的转托管业务的公告》中的相关限制,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将于2020年2月28日开市复牌,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正常上市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创业板50B份额2020年2月28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0年2月27日的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2月2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月2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创业股B将于2020年2月27日全天停牌,并于2020年2月28日开市复牌;创业股A正常交易。
2、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将不改变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将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且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水平恢复到约2倍杠杆水平。此外,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增加。
4、由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此类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将获得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将获得新增的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和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华安创业板50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