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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3-31 07:46:16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及《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仅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更新,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等均未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自2020年4月3日起,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正式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同时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对《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指定媒体 指定媒介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前 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无右边新增内容。

前 言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

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释义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招募说明书

指《长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募集、管

理人及托管人、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基金发售安排、基金合同

生效、基金申购及赎回、基金非交易过户、基金管理、基金管理人内

部控制制度、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

金投资、基金费用及税收、基金资产及计价、基金收益及分配、基金

会计及审计、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资产清算、投

资于基金的风险提示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

定是否提出基金发售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招募说明书

指《长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募集、管

理人及托管人、销售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基金发售安排、基金合

同生效、基金申购及赎回、基金非交易过户、基金管理、基金管理人

内部控制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投资、基金费用及税收、基金资产及计价、基金收益及分配、基

金会计及审计、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资产清

算、投资于基金的风险提示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

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发售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

期的更新

无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指定媒介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三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7)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资本:10,685,572,211元人民币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王军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7)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资本:15,387,223,983元人民币

……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

性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通知。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通知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至少一种

全国性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通知。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告。

第五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媒介上公告。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

4、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及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

4、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及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第八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代理人,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

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 3 个工作日

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

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

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

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

告。

……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

4、 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4)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代理人的网点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代理人,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

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 3 个工作日

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

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

告。

……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

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与过户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

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

刊登公告。

……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

4、 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媒介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4)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媒介上……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0.25%。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0.25%。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下调前述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

定媒介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

……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

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 2日内公告。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

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 2日内公告。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固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

4、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更新招募说

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十五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面说明。

无右边第 5点内容。

二、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1、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三个工作日前,

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最近一日的

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最近一日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登载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

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

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8、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9、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10、……

1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

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12、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

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重大事件是指可

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

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

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8)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

达到 0.5%时的情形;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14、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

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

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日收益、基金七日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

容应当一致。

3、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

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4、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公

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5、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及基金上市交易的证

券交易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

4、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二、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1、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三个工作日前,

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并将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2、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最近一日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

市场交易日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

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

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8、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9、……

10、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

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11、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

定网站上。 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

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7)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8)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9)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1)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2)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

达到 0.5%时的情形;

(23)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14、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

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

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日收益、基金七日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

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3、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

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

致。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三、基金资产清算组

……

2、基金资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资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 ……

……

六、基金资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资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2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资产清算组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2日内公告。

三、基金资产清算组

……

2、基金资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资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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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资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资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2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

金清算结果由基金资产清算组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2日内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