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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4-08 09:40:50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20年4月8日起,在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详见下表)之间,开通转换业务。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6802

1、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3、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