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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2020-04-22 10:52:38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年 4月 22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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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04月 20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01月 01日起至 2020年 0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4

交易代码 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 6月 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977,733.27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

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

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

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依据本基金投

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

均单位风险收益值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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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 1月 1日-2020年 3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7,188,682.84

2.本期利润 -73,652,153.3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6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16,225,664.6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7.01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00% 2.11% -6.14% 1.58% 2.14% 0.5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 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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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

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 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 2004年 6

月 25日合同生效日起 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自

2017 年 9月 15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

指数×20%”变更为“中证 8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彦春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公

司总经理助

理兼研究部

总监

2018年 2月 10日 - 17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汉唐证

券研究员,香港中信投资研

究有限公司研究员,博时基

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等职务。2015年 1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年

4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

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兼

研究部总监兼股票投资部

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

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

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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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9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

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

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

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地缘政治冲突引发油价大幅下跌,全球各

大类资产在一季度价格普跌。欧美股市跌幅惊人,其中美股短期内四次熔断,下跌幅度和速度超

过以往经济危机时的情况。3月份中国股市同样出现调整,但由于疫情应对及时、复工进程加快,

股市下跌幅度远小于海外市场。

疫情防控进展仍将是短期内主导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变量。各国对疫情重视程度已经显著提

高,同时推出史无前例的应急货币政策和经济救助计划,资本市场最恐慌的阶段已经过去。

经济恢复需要时间。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出现衰退是大概率事件,我国出口导向型企业至少在

未来 1-2个季度内会承受较大压力,制造业投资也将因此受到牵连。观察国内高频数据,电厂日

均耗煤、高炉开工、水泥企业开工、商品房成交面积等都已经环比快速上行,显示国内经济已经

企稳。逆周期的货币、财政政策力度不断增加,各行业纾困政策也在持续加码。尽管未来经济发

展仍有较大不确定性,但没必要过度悲观。

事件冲击下的资本市场存在很大偶然性。疫情发展和政策对冲都可能阶段性成为市场主导力

量。如果看的更远,我们相信人类一定可以战胜病毒,经济终将回归正轨。偏重国内市场、需求

相对刚性的行业和公司阶段性会受到资金追捧。我们更要关注新的消费习惯养成,例如商品和服

务加速线上化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

每一次危机,都隐藏着机会,危机越大,机会也就越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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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35,450,825.57 93.97

其中:股票 1,335,450,825.57 93.9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476,700.00 0.32

其中:债券 4,476,700.00 0.3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8,352,737.46 5.51

8 其他资产 2,870,669.48 0.20

9 合计 1,421,150,932.5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226,705,300.00 16.0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90,850,172.66 69.9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147.31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82,773.36 0.23

J 金融业 62,258,000.00 4.4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240,672.00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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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094,760.24 1.5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35,450,825.57 94.30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25,000 138,875,000.00 9.81

2 000858 五 粮 液 1,000,000 115,200,000.00 8.13

3 002714 牧原股份 930,000 113,655,300.00 8.03

4 300498 温氏股份 3,500,000 113,050,000.00 7.98

5 000568 泸州老窖 1,500,000 110,475,000.00 7.80

6 002311 海大集团 2,500,000 100,500,000.00 7.10

7 603899 晨光文具 1,800,000 83,340,000.00 5.88

8 600887 伊利股份 2,600,000 77,636,000.00 5.48

9 002415 海康威视 2,464,500 68,759,550.00 4.86

10 000333 美的集团 1,400,000 67,788,000.00 4.7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476,700.00 0.3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476,700.00 0.3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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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8102 海大转债 44,767 4,476,700.00 0.3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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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8,569.5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970.63

5 应收申购款 2,726,129.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70,669.4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8,541,174.1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6,644,560.5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3,208,001.3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977,733.2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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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