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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08月05日更新)

2020-08-05 06:42:24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08月05日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

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19]1228号《关于准予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注

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14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

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1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3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

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

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

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

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

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

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

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

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现任基金运营总监。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张文玥女士,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货币市场交易员及债券投资经理。2014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6

月11日任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8日至2020年7月25日任嘉实保证

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11日任嘉实

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13日至今任嘉实3个月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13日至今任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8月13日至今任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13日

至今任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14日至今任嘉实快线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至今任嘉实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3月9日至今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8月21日至今任嘉实融享浮

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4日至今任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李金灿先生,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从业经历 ,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Futex

Trading Ltd期货交易员、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交易员。2012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固定收益业

务体系短端alpha策略组。2016年2月5日至2020年5月29日任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7月23日至2020年6月4日任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2月27日至2020年6月4日任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

至2020年7月25日任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

2020年5月29日任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2020年5

月29日任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任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4日任嘉实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2020年7月25日任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9日至今任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6月9日至今任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8日至

今任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23日至今任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至今任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6月29日至今任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月25日至今任嘉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30日至今任嘉

实稳联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5日至今任嘉实汇达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9月26日至今任嘉实汇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4月17日至今任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月25日至今任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万晓西先生,管理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10月29日。

3、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债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兼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

固定收益体系策略组组长王茜女士、胡永青先生、王怀震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 年1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 号

联系人:蔡越

电话:025‐51811157

(二)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63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

有会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

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精通国内外证券

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 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江苏银行依

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

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

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

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的基

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提供现金管理、

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

2.确保我行有关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

彻执行;

3.确保资产安全,保证托管业务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江苏银行内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监察稽核人员构成。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

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实行全员、全程风险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各

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以业务岗位为主体,从风险发生

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各团队要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釆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必须独立于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

和检查人员必须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 号华润大厦3101 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 号万象城2 幢1001A 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刘伟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合广场801A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103、203单元

电话 (020)62305005 传真 (020)62305005

联系人 钟俊杰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51150298-827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周祎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四、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

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跟踪分析市场资金面变化及投资者交易行为变化,结合宏观和微观研究制定投

资策略,谋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较高的当期收益。

1、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持续分析市场资金面,动态预测申购赎回变化,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

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组合的现金流,以满足流动性需要,为谋求

持续较高的稳定收益奠定基础。

2、组合久期投资策略

根据对市场收益率水平变化趋势的判断,本基金动态调整组合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

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

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方法,综合分析收益率曲线、流动性、信用风险,

评估个券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定性定量方法,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个券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精选个

券,分散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比例,控制流动性风险。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

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

可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

规定。

2)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

场运行状况;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基

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基金申购

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

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合规部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

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

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按税后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

活期存款是具备最高流动性的存款,本基金期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使本基金达到

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以及更高的收益,因此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

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而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7月16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598,397,000.00 36.54

其中:债券 561,397,000.00 34.28

资产支持证券 37,000,000.00 2.26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6,976,045.96 39.5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1,122,395.74 23.28

4 其他资产 10,976,384.26 0.67

5 合计 1,637,471,825.96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5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

值。(2)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2

注: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均未超过120天。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76.4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1.3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3.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4.8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0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36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均未超过240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9,767,000.00 4.8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66,000.00 6.11

6 中期票据 20,464,000.00 1.25

7 同业存单 361,100,000.00 22.06

8 其他 - -

9 合计 561,397,000.00 34.2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910274 19兴业银行CD274 1,500,000 145,485,000.00 8.89

2 111911113 19平安银行CD113 1,000,000 97,050,000.00 5.93

3 209920 20贴现国债20 500,000 49,845,000.00 3.04

4 012000551 20邮政SCP001 400,000 40,036,000.00 2.45

5 072000086 20中泰证券CP001 400,000 40,028,000.00 2.45

6 112097143 20宁波银行CD066 400,000 39,852,000.00 2.43

7 112010133 20兴业银行CD133 400,000 39,844,000.00 2.43

8 209917 20贴现国债17 300,000 29,922,000.00 1.83

9 101451007 14滨建投MTN001 200,000 20,464,000.00 1.25

10 012001088 20越秀集团SCP003 200,000 20,002,000.00 1.22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68002 4如日A03 300,000 30,000,000.00 1.83

2 168001 4如日A02 70,000 7,000,000.00 0.43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2支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

门有关规定。

(2)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

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0,976,384.26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976,384.26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08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728% 0.0087% 0.1341% 0.0010% 0.9400% 0.0100%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1.1597% 0.0113% 0.1744% 0.0013% 0.9900% 0.0100%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图:嘉实融享货币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8月14日至2020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8月14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十三(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为0.0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收取不同销售服务费

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本基金原则上不收取赎回费,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当投资组合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时。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

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

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

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

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相关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信息。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

8.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

关内容。

9.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