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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8月)

2020-08-14 06:42:34

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8月)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

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

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

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

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于2017年7月12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20年7月27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

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星展

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执行副总裁兼首

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

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

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

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香港

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集团首席财

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

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

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

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

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

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

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

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中信保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中信集

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

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研员,

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大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担任研究部

分析师;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所所长助理;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历任宏观策略部副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量化投研

部总经理;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金融工程总监。2015年6月加入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资总监。现兼任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旭先生,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江峰先生,投行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

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

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

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

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

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

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

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

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

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

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

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

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

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

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

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蒋焱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

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王文博

电话:021-686497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精选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本基金作为较高仓位的股票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

金面等纬度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定性与定量的研究来构建基金资产的配置。

(2)股票资产:以沪深300 指数为基准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方面将主要采用多因子模

型量化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跟踪误差的同时,追求更高的超额收益;并以套利、事件驱

动等辅助策略,增强基金整体收益。基金将根据投资组合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暴露度等因

素的分析,对组合收益进行预估,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力求获得更大的超额收益。主策略

模型的基本逻辑是用基本面因子和市场因子建立量化模型选择股票,并控制风险,以期构

建投资组合跑赢市场基准。即:

1)从公司基本面出发,构建量化指标从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角度选择公司股票,作

为量化模型的备选池;

2)综合基本面因子、市场因子,选取标的作为待选组合。

3)构建组合时适度控制规模因子、行业偏离,减小风险暴露。

(3)债券资产: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

资收益。

(4)股指期货和权证资产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

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

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

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

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

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

合。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

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的价

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

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20年7月20日复核了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81,046,702.51 85.02

其中:股票 281,046,702.51 85.0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46,812.60 0.98

其中:债券 3,246,812.60 0.9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059,874.76 13.03

8 其他资产 3,226,354.48 0.98

9 合计 330,579,744.35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907,840.00 0.88

B 采矿业 5,903,420.40 1.79

C 制造业 145,773,546.87 44.2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91,694.32 1.33

E 建筑业 1,933,800.00 0.59

F 批发和零售业 2,040,091.00 0.6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53,659.25 2.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641,254.68 3.23

J 金融业 78,012,752.64 23.67

K 房地产业 10,472,376.00 3.1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27,370.10 1.2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00,160.00 0.5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28,116.00 0.4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22,721.25 0.6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37,900.00 0.28

S 综合 - -

合计 281,046,702.51 85.28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2,800 18,724,864.00 5.68

2 601318 中国平安 203,000 14,494,200.00 4.40

3 600036 招商银行 330,000 11,127,600.00 3.38

4 601166 兴业银行 595,688 9,399,956.64 2.85

5 000858 五 粮 液 49,300 8,436,216.00 2.56

6 600276 恒瑞医药 76,460 7,057,258.00 2.14

7 601211 国泰君安 408,700 7,054,162.00 2.14

8 601688 华泰证券 357,000 6,711,600.00 2.04

9 600585 海螺水泥 126,000 6,666,660.00 2.02

10 002475 立讯精密 124,017 6,368,272.95 1.93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196,183.00 0.6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50,629.60 0.3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246,812.60 0.99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512 05国债(12) 21,820 2,196,183.00 0.67

2 127015 希望转债 6,980 1,050,629.60 0.3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说明

IF2007 IF2007 6 7,412,400.00 235,440.00 -

IF2008 IF2008 3 3,673,620.00 39,480.00 -

IF2009 IF2009 15 18,304,200.00 836,147.37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1,111,067.37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1,065,141.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1,751,126.18

注: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

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

“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

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

零。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

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

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

责、处罚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国泰君安因分支机构员工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

便利等违规行为且公司未能有效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未及时报告、处置重大异常行

为,在分支机构管理、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等方面存在不足,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福建证监局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国泰君安因作为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的

承销机构和受托管理人,在尽职调查和受托管理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规范,未能勤勉尽

责地履行相关责任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银罚字

[2020]23号),华泰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1010万元。

对“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回顾、长期跟

踪研究该投资标的,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

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等投资标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89,658.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2,524.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410.23

5 应收申购款 11,760.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26,354.48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79% 0.59% 9.32% 0.67% -2.53% -0.08%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9.20% 1.31% -24.12% 1.27% 4.92% 0.04%

2017年7月12日至 -13.71% 1.12% -17.05% 1.11% 3.34% 0.01%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0.43% 1.15% 34.14% 1.18% 6.29% -0.03%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6月30日 7.83% 1.45% 1.64% 1.45% 6.19% 0.00%

2017年7月12日至2020年06月30日 30.67% 1.19% 13.09% 1.20% 17.58% -0.01%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1.50%

50万 ≤ M 1.20%

200万 ≤ M 0.80%

M ≥ 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确定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

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中,1个月为30日。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 1.50%

7天≤Y 0.75%

30天≤Y 0.50%

1年≤Y 0.25%

Y≥2年 0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和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量化

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5.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报告期

截至2020年6月30日。

6.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20年6

月30日。

7. 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9年7月13日以来涉

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