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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8-27 07:42:28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2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9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8月24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1年方可赎回,即在1年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需合理安排资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8月26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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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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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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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理层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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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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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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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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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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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产品,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QDII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4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基金选择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包含了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基金优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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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组合构建流程图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组合波动率的基础上,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属于中低波动风险特征产品。在控制目标组合波动率前提下,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式,运用偏静态的风险平价模型和偏动态的美林投资时钟理论,配置流程分为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两个步骤。

  具体配置两个步骤:

  (1)战略资产配置决策

  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决策主要参考风险平价理论。通过分析各类资产的长期波动率及收益率,使用风险平价模型,确定各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以满足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风险分散的优化配置目标。

  风险平价模型的核心思想是指资产组合中各类资产权重对于整个资产组合贡献相同的风险。相对于传统的资产配置模型,风险平价模型可以有效地减少组合受某些资产波动的影响,实现分散化投资,实现资产价值的稳健增长。

  (2)战术资产配置决策

  本基金战术资产配置决策是根据市场变化对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结果的适时调整,达到把握时变性投资机会的目标。本基金进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主要依据美林投资时钟理论,“美林时钟”中关于大类资产配置的逻辑如下:

  复苏阶段:“经济上行,通胀下行”,此阶段由于股票对经济的弹性更大,其相对债券和现金具备明显超额收益;

  过热阶段:“经济上行,通胀上行”,在此阶段,通胀上升增加了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可能出台的加息政策降低了债券的吸引力,股票的配置价值相对较强,而商品则将明显走牛;

  滞胀阶段:“经济下行,通胀上行”,在滞胀阶段,现金收益率提高,持有现金最明智,经济下行对企业盈利的冲击将对股票构成负面影响,债券相对股票的收益率提高;

  衰退阶段:“经济下行,通胀下行”,在衰退阶段,通胀压力下降,货币政策趋松,债券表现最突出,随着经济即将见底的预期逐步形成,股票的吸引力逐步增强。

  其中,关于经济周期判断的核心指标是经济增长率和通胀率,综合来看,各个经济阶段对应的基金选择分布如下:

  衰退: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商品基金(含投资商品的QDII基金)

  复苏:股混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商品基金(含投资商品的QDII基金)

  过热:商品基金(含投资商品的QDII基金)〉股混基金〉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

  滞胀:商品基金(含投资商品的QDII基金)

  在美林时钟理论框架下,根据GDP、汇率、CPI、PMI、利率等各类经济指标,对宏观经济进行中期和短期的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周期、产业发展景气度,适当调整战略资产配置决策中各资产配置比例。

  2、基金优选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决策下,本基金运用多维度的基金评价体系,结合定性调研和定量分析,优选各个资产类别下的基金产品。

  首先,通过定量分析基金经理的历史业绩和其管理产品的风险情况等定量指标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基金进入基金库,作为初始样本池。

  其次,通过对基金库中基金经理的调研,进一步筛选投资能力突出的基金经理,进入重点库。定性调研过程中,主要从投资理念、投资流程、投资团队、风险控制以及投资风格五个方面考察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以及其业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并以报告的形式入库。

  最后,通过对重点库中基金风格的持续跟踪,结合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分析,筛选出不同市场风格中投资能力均突出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产品,形成核心库。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4、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品质评估分析、风险因素分析和估值分析,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①品质评估分析

  品质评估分析是本基金管理人基于企业的全面评估,对企业价值进行的有效分析和判断。上市公司品质评估分析包括财务品质评估和经营品质评估。

  ②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分析是对个股的风险暴露程度进行多因素分析,该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利用个股本身特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包括竞争引致的主营业务衰退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投资项目风险、股权变动、收购兼并等。另一个是利用统计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③估值分析

  个股的估值是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方法,寻找估值合理和价值低估的个股进行投资。这里本基金主要利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P/E模型、EV/EBIT模型、FranchiseP/E模型等估值模型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和个股进行估值分析,另外在估值的过程中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排除通胀的影响因素。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本基金资产管理的需要运用个券选择策略、交易策略等进行投资。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放机构、担保情况、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率、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信用风险等级、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的分析,形成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依据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模型,确定合适的投资对象。在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建立违约波动模型、测评可能的违约损失概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跟踪和测评,从而形成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QDII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4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4)除ETF联接基金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

  (5)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6)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7)本基金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9)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包括基金份额),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包括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2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3)、(4)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对于除第(2)、(3)、(4)、(15)、(18)、(19)项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投资其他基金中基金;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0%*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

  中证基金指数系列全面反映内地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细分种类的走势,为市场及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基金业绩评价基准和基金投资参考依据。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为中证基金系列指数的细分指数。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样本包含主动股票基金和被动股票基金;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样本包含定开债基、分级债A、纯债债基、非纯债基、普通债基、转债债基等。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十一、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相关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被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由于本基金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赎回费率设置为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6、摆动定价机制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本基金的申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

  可得到申购份额为47,151.30(=49,603.17/1.0520)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0元,则其申购可得到47,151.30份。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2: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1年后赎回,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2000=120,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0=0元

  赎回金额=120,000-0=120,000元

  即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1年后赎回,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000元。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2日内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经理相关信息;

  2、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基金募集相关信息;

  3、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相关信息。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