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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ETF联接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08-28 08:47:44

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ETF联接A)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9067

ETF联接

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9067

ETF联接A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4-03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4-03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徐成城

证券从业日期 2003-10-01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其他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

投资目标

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

投资范围

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2、目标ETF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

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

风险收益特征

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0-06-30

0.55% 权益投资

6.96% 其他资产

14.41%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78.09% 基金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前收费) M

50万元 ≤ M

M ≥ 100万元 1000元 / 笔

N

7天 ≤ N

赎回费

30天 ≤ N

N ≥ 18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其他费用 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

账户维护费用;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

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赎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

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

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目标ETF的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因此目标ETF面临的风险(例如目标ETF

的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和技术风险等风险)可能

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目标ETF的表现完全一致,

产生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对象和投资范围的不同,会导致两只基金的业绩有差异;

(2)投资管理方式的不同,如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不同的管理方式会导致跟踪指数

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的不同,会导致两只基金的业绩有差异;

(3)基金规模、投资成本、各种费用与税收的不同,会导致两只基金的业绩有差异。

由于两只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范围不同,投资管理方式不同,基金规模也可能不同,所以,

本基金的投资成本、各种费用及税收可能不同于目标ETF;

(4)现金比例及现金管理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两只基金的业绩有差异。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而目标ETF则没有这项规定。

2、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

风险。

(2)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

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

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

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送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

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成份股增发、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

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

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的存在,

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

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

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

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

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

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

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

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

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

他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

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

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

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

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6、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且

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其他版块更为剧烈的

波动;

(2)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的风险。科创板执行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

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会对基

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3)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 A 股其他板块,整体版

块活跃度可能弱于 A 股其他版块;科创板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大,版块股票存在一致性预期

的可能性高于 A 股其他版块,在特殊时期存在基金交易成交等待时间较长或无法成交的可

能;

(4)本基金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因科创板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公司,其商业

模式、盈利模式等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仓股票股价存在同向波动的可能,从而

产生对基金净值不利的影响。

7、《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

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8、本基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进行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信用风险、

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具体而言,信

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

息等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融资或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合

规风险是指由于违反相关监管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主要包括业务超出监管

机关规定范围、风险控制指标超过监管部门规定阀值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咨询客服电话:400-888-8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