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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31 06:55:34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0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5432

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9月0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三个月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倪侃 2018-07-20 2012-05-3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0.80%

100万≤M 0.50%

300万≤M 0.30%

500万≤M 1000.00元/笔

赎回费:(1)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份额,赎回费率为1.5%; (2)在同一个开放

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率为0.1%; (3)其他情况的赎

回费率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0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R2,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适合经基金管理人客户适当性规范评估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C2-C5的有投资经验和无

投资经验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

2、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其中,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

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投资信用债券而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在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临基金资产变现及其

清算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封闭期后开放 1-20 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

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

的负面影响。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本基金面临 3 年后清算的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boscam.com.cn][客服电话:

021-60231999]

1、《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