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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31 06:55:40

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深证100ETF联接 基金代码 008236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深证100ETF联接A 下属基金代码 008236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12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

2020年6月12日 金基金经理的

基金经理 刘重杰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其他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通过对目标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

投资目标

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

投资范围 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

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其中,目标ETF投资策略如下:

(1)基金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指定的目标 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构建基金组合,使得投

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3)日常组合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在基金的日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

申购、赎回目标ETF的基金份额,实现指数化投资。根据市场情况,本

基金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在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卖出目标 ETF 基金份

额。两种投资方式主要根据交易成本、市场流动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决

定。

本基金其他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

通投资策略。

深证100指数(价格)收益×95%+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5%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属于

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

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6月12日,暂无年度报告数据,故不披露上年度净

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100万元≤M

0.5% -

万元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

0.1% -

万元

1000万元≤M 每笔1000元 -

N

赎回费 7天≤ N

30天≤ N 0% -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

户维护费用;

7、基金投资目标 ETF 的相关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交易费用、申赎费用

等);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投资于目标ETF基金带来的风险

由于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

能会随目标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

险。所以本基金会面临诸如目标ETF的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目标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目标ETF的技术风险等风险。

2、跟踪偏离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

报。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基金的投资组合与跟踪基准之间产生偏离:

(1)目标ETF与标的指数的偏离。

(2)基金买卖目标ETF时所产生的价格差异、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

(3)基金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时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4)基金申购、赎回因素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5)基金现金资产拖累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6)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所产生的跟踪误差。

(7)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偏差。

3、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与目标ETF不同,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4、其他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

如目标ETF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目标ETF退市风险、申购赎回失

败风险等等。

5、标的指数的风险:即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

体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

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6、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

公司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

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7、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

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8、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标的指数的编制与发布等原因,导致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

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随

之调整,基金收益风险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需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与成

本。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10、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

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

行情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

来重大损失。

11、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

款项的风险;

(2)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

券费用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

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