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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9-01 10:49:53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7月31日

送出日期:2020年9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基金代码 161831

基金简称A 恒中企A 基金代码A 150175

基金简称B 恒中企B 基金代码B 150176

基金简称C 恒生中企 基金代码C 16183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若有)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04-0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05-12

基金类型 其他类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乐育涛先生 2014-04-09 1996-07-15

李宜璇女士 2018-03-07 2013-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5%以内,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以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级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恒中企A份额具有预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中企B份额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若有)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若有)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恒生中企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2% 场内、场外

500000≤M 0.8% 场内、场外

1000000≤M 0.5% 场内、场外

5000000≤M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 1.50% 场外

7天≤N 0.50% 场外

365天≤N 0.20% 场外

730天≤N 0% 场外

N 1.50% 场内

7天≤N 0.50% 场内

注:恒中企A、恒中企B、恒生中企份额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8%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价格可能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

与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

从而产生市场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类风险、投资工具类风险、投资管理类风险、

技术类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和特殊事件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1.标的指数的风险;2.标的指数投资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偏差的风险;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4.上市交易风险;5.杠杆机制风险;6.折/溢价交易风险; 7.风险

收益特征变化风险:(1)恒中企A份额持有人的特有风险:在标的指数下跌的市场环境下,

若按正常情况下净值计算规则发生恒中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跌破0.2000 元的情况时,

恒中企B份额暂时不再保证恒中企A份额每日应得收益,恒中企A份额和恒中企B份额按两者基

金份额净值的比例共同承担亏损,即恒中企A份额和恒中企B份额将各负盈亏。此时,恒中企A

份额持有人承担了比原来更多的投资风险。(2)恒中企B份额持有人的特有风险:由于恒中

企B份额具有高杠杆特性,呈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在标的指数持续下跌的市场环境下,

恒中企B份额的杠杆倍数将持续增加(杠杆倍数是指恒中企B份额每日净值波动的百分比相对

银华恒生中企份额每日净值波动百分比的倍数);若按正常情况下净值计算规则发生恒中企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跌破0.2000 元的情况时,其杠杆特性会暂时消失;若银华恒生中企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及以上时,本基金将进行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原恒中企

B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因此恒中企B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

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会发生改变。8.份额折算风险:(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

尾差处理而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2)份额折算后新增份额有可能面临无法赎回的风险。

9.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10.基金的收益分配:在存续期内,分级基金(包括银

华恒生中企份额、恒中企A份额和恒中企B份额)将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和恒中企A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后,如果

出现新增份额的情形,投资人可通过赎回折算后新增份额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但是,投资

人通过变现折算后的新增份额以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并不等同于基金收益分配,投资人不仅

须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

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